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确认终止天津明华自来水
铸业有限公司等12个企业年金单一
计划并转入集合计划的复函
津人社局函〔2013〕560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终止天津明华自来水铸业有限公司等12个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并转入集合计划的函》(国寿养老险津函〔201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1号)及《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等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天津明华自来水铸业有限公司等12个企业的单一企业年金计划、撤销其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并转入国寿永诚等3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请相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做好业务衔接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移交工作。
此复。
附件:天津明华自来水铸业有限公司等12家终止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并转入集合计划企业名单
2013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有关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转入集合计划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