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
印发从具有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大学生中
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项措施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3〕81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委各部委干部处,市级国家机关、市级审判检察机关、市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及有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从具有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八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务员局
2013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从具有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
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八项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从具有农村和社区经历的大学生中,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经受锻炼、增长才干,拓宽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渠道,现提出八项措施:
一、人员范围
具有农村和社区经历的大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一)全市统一选聘到村任职、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全市统一招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团中央和团市委等部门统一招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西部志愿者”;
(四)通过全市或区县统一选聘的,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区工作站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二、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定向招录公务员数量,在每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及政法干警招录中,加大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比例,每年不低于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总数的15%。
(二)进一步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选调生的力度。
(三)乡镇、街道机关补充公务员,逐步提高从具有三年以上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考录的比例。
(四)每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拿出不少于120个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
(五)从具有农村和社区经历的大学生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独命制笔试、面试试题,侧重对掌握农村、社区工作知识、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的测查。
(六)公务员公开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七)民政、人力社保、国土房管、计生、残联等直接服务居民的市、区机关,重点招录具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
(八)农委及其所属种植业管理办公室、畜牧兽医局、水产办公室、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林业局等直接服务农民的市、区机关,重点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农村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工作要求
从具有农村和社区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公开招考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组织、人力社保和公务员管理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机关要加强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加强对他们的考核和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招考(招聘)计划,统筹兼顾,抓好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