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确认的复函
津人社局函〔2014〕283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备案的函》(太平养老津〔2014〕19号)和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和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予以确认,登记号为120000140001。计划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请受托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此复。
2014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