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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
文件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4〕7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人力社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对现行的我市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部分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4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