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天津渤海化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
计划”奖励办法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5〕33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实施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组织职业培训的工作力度,完善政策、建立机制、多措并举,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成果和社会效益。为加强交流借鉴,推广经验,现将《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奖励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借鉴,不断调动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培训福利计划取得更大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2015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好天津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津政发〔2014〕31号文件精神,调动企业、职业院校、技能人才、培训组织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完成“三大历史任务”提供坚定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项设立。“百万技能人才培训”奖共设立优秀学员奖、优秀培训教师奖、优秀组织者奖、先进集体奖4个奖项。
第三条 评选办法。“百万技能人才培训”奖每年评选一次。经企业申报、公司推荐、专家评审、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后,对在上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奖金由集团公司列支。各获奖个人所属单位可按一定额度匹配资金予以嘉奖。奖金发放应透明公开,实名签收,依法纳税。
第四条 优秀学员奖
(一)参评范围。凡通过企业报名程序正常申报并完成“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培训课程,且通过相关技能等级鉴定考试的企业在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申报本奖。
(二)参评人数。每年根据参训学员总数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学员奖。
(三)参评条件。优秀学员奖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态度积极、端正,能积极参与到培训理论和实训内容之中,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且技能等级鉴定考试成绩位列参训班级前3名。
2.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有理论基础和技能专长的技能培训总结,并获得专家评审达到优秀等级。
3.积极参与培训。不迟到早退,自觉维护课堂纪律,无特殊情况,出勤率达到100%。
(四)奖励。对获得“优秀学员”称号的技能人才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条 优秀培训教师奖
(一)参评范围。凡参与“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培训课程授课,总授课时数达300课时及其以上,均可由所在单位申报本奖。
(二)参评人数。每年评选优秀培训教师若干名。
(三)参评条件。优秀培训教师奖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责任意识,能够认真、完整的教授技能知识,获得学员好评率达到90%以上。
2.能够根据参训学员的实际水平因材施教,且所教授班级学员技能等级鉴定考试通过率达到80%及其以上。
3.有丰富的技能技巧,能够编制具有专业水平的技能培训教案,并获得专家评审达到优秀等级。
(四)奖励。对获得“优秀培训教师”称号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 优秀组织者奖
(一)参评范围。凡组织、推动“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工作,且能够完成本年度所属企业培训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均可由所在单位申报本奖。
(二)参评人数。每年评选优秀组织者奖若干名。
(三)参评条件。组织者奖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编制具有可执行的培训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解决“工学矛盾”,并获得良好效果,保证学员出勤率达到90%以上。
2.合理安排好参训学员的工作与学习,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升教学效果,且所属企业学员技能等级鉴定考试通过率达到70%及其以上。
3.对于参训过程中临时性的工作与任务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并获得有关部门的好评。
(四)奖励。对获得“优秀组织者”称号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七条 先进集体奖
(一)参评范围。凡参与“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培训且完成集团下达培训任务目标的企业均可申报本奖。
(二)参评数量。每年评选先进集体奖若干名。
(三)参评条件。先进集体奖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所属参训学员出勤率达到90%以上。
2.企业所属参训学员技能等级鉴定考试通过率达到70%及其以上。
3.结合企业技能人才工作的实际状况,能够按计划提前完成集团下达的任务要求,企业45岁以下技术工人参训率达到年度计划的70%以上。
(四)奖励。对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
第八条 评审程序
(一)推荐。各公司、直属单位对所属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或企业材料进行初审。由各单位推荐委员会推荐,经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后,将填报《“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奖励申报表》及附件上报渤化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评审。渤化集团人力资源部将上报的候选人或企业材料提交“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奖励评审小组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形成建议人选名单。
(三)确定公示名单。建议人选上报渤化集团“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公示。对建议人选,在人选所在单位和渤化集团公司网站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批准。公示后,渤化集团“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领导小组批准正式人选。
(六)授予称号。以渤化集团名义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在集团媒体上公布名单。
第九条 渤化集团“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领导小组下设奖励评审小组,负责上报材料的核查、评审、推选建议人选工作。
第十条 在上述奖项评审过程中发现与事实不符行为者,取消评奖资格。对已奖励项目,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者,保留一年追溯并索回奖金和证书的权力,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