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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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加强窗口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健全为民服务长效机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
449159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17〕2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人力社保系统,特别是各窗口单位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作风、强服务、提效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问题和差距。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窗口单位联系群众、服务人民、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健全为民服务长效机制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窗口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人力社保部门是重要的民生部门,就业培训、人才服务、社保经办等窗口单位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是政策的具体执行者、群众利益的直接守护者、公共服务的一线提供者。窗口单位服务水平高低、工作作风好坏、人员素质优劣,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不断强化人社工作为人民的意识,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标本兼治,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进展,切实解决好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严格落实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方向,不断加强窗口单位制度建设和作风转变。要落实服务规范,全面实行五制度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要严格纪律要求,认真执行窗口单位七要七不准等各项工作纪律,坚决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要坚持文明服务,推行文明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态度亲切温和,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

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引领作用

要注意发现和总结窗口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便民利民、服务群众方面的创新举措,及时组织学习交流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要以12家部级先进窗口单位为标杆,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发正能量,形成互比互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年内,市人力社保局将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互比互查互评活动,推动我市人力社保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要完善服务评价机制,采取满意度评价、服务场景实时监控、网络舆情监控等措施,实现服务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各部门单位要开展经常性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改进完善。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继续聘请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组织明察暗访等形式,促进窗口单位履行社会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要严肃执纪问责,对违反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工作纪律、服务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一把手要亲自抓,承担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承担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重点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通督查。要定期组织开展窗口服务检查评估,加强工作指导,明确改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实施方案请于210(星期五)前报市人力社保局综合业务协调处。

 

联系人:焦维昱

联系电话:24236851 

 

 

 

                          2017126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1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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