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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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索   引  号 :
449182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17〕12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体育总局关于评选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58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市体育系统各单位或部门及临时性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市体育系统在职干部职工。

已获得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和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如在4年内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继续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表彰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70个,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45名,评选表彰活动实行差额推荐。按照分配名额,本市将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3个,全国体育系统先进个人4名。

各区和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可分别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紧紧围绕新时期体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在促进体育事业科学发展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

2.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职能作用,出色完成体育工作任务,在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在加强体育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健全完善体育管理制度,提升体育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大力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反腐倡廉等方面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事迹突出,在本地区、本部门有重大影响,得到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爱岗敬业,业绩突出,坚持原则,作风优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和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热心全民健身公益事业,支持开展全民健身工作,为促进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在竞技体育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为竞技体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4.在体育产业规划落实、经营发展、创新实践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在体育科研、体育文化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国家实行初审和复审以及分别在本单位公示、全市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拟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单位、所在区人力社保局和体育局审核后报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认真审核,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拟推荐意见报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拟推荐意见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我市推荐对象,并组织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后,将初审推荐材料报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三)根据反馈初审结果,对正式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四)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和考察后,对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应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和岗位上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企业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劳动模范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学术、科研教学工作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参评。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单位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三)严格履行推荐程序。评选工作要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一是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二是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区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签署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统战部和工商联意见。三是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推荐工作由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不得由推荐候选人本人征求意见。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地方推荐评审过程中,将根据情况安排实地调研,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和单位,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并停止该地区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于已授予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对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体育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六、进度安排

各单位请务必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推荐单位请于6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材料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征求意见表》、《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公示情况和公示原件以及先进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摘要。先进事迹材料分为推荐对象综合表现、主要突出事迹两部分,字数控制在2000以内;主要事迹摘要控制在350字以内。

对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需填报《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6寸反映本单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彩色照片4张;推荐的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5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照片均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并注明单位、姓名。

上述材料纸质版均需使用A4纸上报,一式6份。所有表格可到国家体育总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www.sport.gov.cn,同时需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yjrbc@126.com

七、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联合成立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人事保卫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市体育局人事保卫处   

        联系电话:2331421623127591(传真)

        电子邮箱:styjrbc@126.com

        地址邮编:和平区成都道118  300051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梁金榜

        联系电话:8360569983605284(传真)

        电子邮箱:gwykjc@163.com

        地址邮编:和平区解放北路167  300040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

          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        市体育局

                                                                 201751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长:

李克敏    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汤建华    市公务员局局长

      市体育局党委副书记

  员: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市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白戈瑞    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邢建刚    市体育局训练竞赛处处长

      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副处长

张劲松    市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副处长

段玉喜    市体育局人事保卫处处长

      市体育竞赛和外事管理中心主任(天津市体育

          局科教处、新闻宣传处负责人)

张铁成    市体育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

段玉喜    市体育局人事保卫处处长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员:

梁金榜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市体育局人事保卫处干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5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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