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449185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17〕133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人力资源(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规范公务员依法履职,督促和激励广大公务员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公务员管理监督是做好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干部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是从严从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工作,规范公务员依法履职,督促和激励广大公务员勇作为、敢担当,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级公务员管理部门要自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把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贯穿于公务员教育培养、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坚持依法依规、抓早抓小、深入持久、注重预防,不断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监督制度机制,推进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着力解决好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从严规范公务员管理工作重点环节监督

(二)从严规范录用监督。严把公务员入口关,强化和规范公务员录用程序,坚决杜绝和防止带病进入公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录管理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和工作纪律,建立重点环节集体研究、责任倒查机制,畅通社会、考生、招录机关等各方面监督渠道,严厉查处公务员考录违纪违规行为。强化录用考察,严把政治首关,坚持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着力加强对考察人选理想信念、政治品格、道德修养、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甄别核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三)从严规范职位监督。严格公务员登记管理,严肃登记工作纪律,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实施管理,不得在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严格非领导职务职数使用管理,不得擅自突破职数比例限额、放宽任职条件。严格公务员辞职、辞退管理,按照法定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不得在办理过程中徇私舞弊。

(四)从严规范考核监督。严格执行考核规定,落实考核备案制度,确保考核程序规范有序。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每月追踪问效,每季督查通报。对不按规定实施考核和随意突破考核优秀比例的单位,责令限期纠正。对在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降低年度考核优秀比例1%-3%

(五)从严规范教育监督。始终坚持教育为先、防范在前,切实把教育培训作为深化公务员管理监督、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纪党规纳入各级各类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修课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规范公务员职业道德和履职行为,着力增强公务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的观念,抓早抓小,抓细抓常,防止小毛病养成大问题。建立公务员管理监督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公务员积极作为、主动担当。

(七)依法处理申诉。健全各级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依法处理公务员申诉案件,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认真审查被申诉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程序、依据和结果的合法性,切实做好调查取证和申诉听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通报。

(八)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流程,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做好登记、分类、办理、转办、督办、呈阅、反馈等工作,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打造全覆盖的群众监督网络。

(九)严格执纪问责。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纪律惩戒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工作作风、履职行为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务员局

 2017531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61印发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