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专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人力社保局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8年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天津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数字建设、库房建设,夯基础、抓重点、强弱项、重均衡、促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确保顺利通过今年的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检查。
二、任务目标
(一)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推动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迈进,更好地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有力、各方协同、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为顺利完成全年档案管理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三)加强档案及档案室标准化建设。整理、规范历史档案,形成完整齐备、统一规范、系统安全、便于查询的档案资料,为人力社保业务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参考和借鉴。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保障体系,确保档案安全。
(四)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强档案数字化、信息化管理,为档案长期留存和日常查询使用提供便利。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机制
1.组建局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6月底前)。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务员局、市外专局负责同志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场地设备(6月底前)。为顺利通过市级机关档案工作检查,在人员、场地、设备等各方面做好准备,切实满足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的办公场地,配备不少于4名经验丰富、细致负责的工作人员,配备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
3.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档案管理队伍(6月底前)。确定各处室兼职档案管理员,建立局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体系网络图,并在档案室上墙。
(二)完善档案制度体系及全宗卷
4.制定档案管理基础制度(6月底前)。出台《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工作管理规定》、《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机关档案室保密制度》、《档案借阅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管理应急预案》等制度,同时,将重要内容制作展牌,在办公室、档案室等相应区域上墙。
5.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6月底前)。报市档案局审批后,以局文件形式印发。
6.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办法(8月底前)。会同相关处室单位,修订《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制定特岗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7.规范档案日常管理(6月底前)。细化、规范档案移交、借阅登记、库房温湿度监测记录等管理环节,严格档案日常使用和管理登记程序,加强过程留痕,确保精细化、可追溯。
(三)开展档案整理工作
8.清点整理历史档案(9月底)。按照档案存放管理整体规划,对历史留存档案及未归档散放资料进行清点整理、补充归档、装盒造册。6月底前,完成待移出档案整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待数字化档案整理工作。
9.完成2017年文件资料归档工作(10月底前)。由局档案室会同各处室,全面收集2017年文书及照片音像类、实物类、业务类资料,逐件进行鉴定、整理、归档,确保2017年度文件资料应归尽归、全面精准。
(四)开展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工作
10.清理局档案室(7月上旬)。在市社保中心档案馆设立历史档案存放室,除局机关近5年文书档案和近3年业务档案仍在局档案室保留外,其他历史档案经清点整理后,全部转至历史档案存放室存放。今年首次将移出文书档案5574卷/盒、业务档案8757卷/盒以及其他2组排架的遗留档案,今后每年将相应年份档案依次移出。
11.配备安装基础设施(7月底前)。在档案室内加装温湿度监测系统、紫外线消毒设备,并在档案室、办公室及借阅登记区域加装监控设备,确保档案安全。
(五)开展文书档案数字化工作
12.配备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软件(7月底前)。利用与我局办公系统相衔接的专业化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实现档案的实时归集和网上查阅。
13.出台数字化档案管理制度(7月底前)。以局档案管理制度体系为基础,研究制定数字化档案管理使用规章制度,确保数字化档案各项日常管理环节有章可循。
14.完成档案数字化转换工作(年底前)。8月份,配备计算机、扫描仪等数字化转换设备;10月底前,首批完成2015年、2016年文书档案数字化转换;年底前,完成2013、2014年文书档案数字化转换。
(六)推进局属单位档案二级评估
15.开展局属单位档案自评工作(6月底前)。落实市档案局《天津市市级机关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组织局属单位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全面摸清底数。
16.加强局属单位二级评估工作指导(年底前)。确定纳入二级评估的局属单位范围,针对二级评估指标要求,加强具体指导,积极推进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档案是业务工作不断推进的真实记录,档案管理工作是机关运行和业务深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将其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流程,认真研究推动,切实履职担当,保证档案管理各项任务顺利落实。
(二)要压实责任。在局党组指导下,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各项具体任务。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听取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并协调解决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同时,要指定专人为本部门兼职档案员,承担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等具体工作。
(三)要保障到位。局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筹划,推动各项任务扎实有序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人财物等各方面提供必要支持与保障,确保全年档案管理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推动我局档案管理工作与人力社保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共同发展。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