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中心”和“天津市
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公章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编办《关于调整市人力社保局所属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津编办发〔2017〕303号)及工作需要,现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中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中心)更名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中心(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中心”和“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公章,原“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中心”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中心”公章作废。
附件:新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
中心和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中心公章”印
章印模
2018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启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科研中心和天津市公务员能力建设
中心公章”印章印模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