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解决社会保险
经办堵点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着力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要求和市政务服务办解决群众办事百项堵点行动安排,为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感受度,现就解决社会保险经办堵点问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和申领丧葬补助费的问题
享受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人员死亡的,参保单位或逝者家属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和申领丧葬补助费手续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通过市网信办数据共享平台,获取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共享的逝者信息即时受理,不再要求提供参保人员死亡证明。对于无法通过共享平台获取信息的,由参保单位或逝者家属做出书面承诺(样式见附件1),社会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对于书面承诺与共享信息不符的,参保单位和逝者家属应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实,并退还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对拒不配合退还养老保险待遇的,移交社会保险稽查部门处理。
二、关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问题
实现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共享后,直接调取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作为跨统筹转移业务的经办依据,取消户口簿要件。未实现共享户籍信息的情况下,在跨统筹转移业务经办中暂时采取参保人不再提供户口簿资料,而是对户籍信息进行承诺的形式办理业务(样式见附件2)。
附件:1.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承诺书
2.跨统筹转移承诺书
2018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