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印发<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津人才办〔2019〕6号),市人社局开展了企业培训中心遴选工作。经单位申报、区人社局初审、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实地复核等环节,认定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为首批企业培训中心。
请各相关区人社局加强对企业培训中心的管理服务,指导其开展职工内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附件:首批企业培训中心名单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首批企业培训中心名单
1.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
2.天津三星电机有限公司
3.中石化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5.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
6.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美克国际家私(天津)制造有限公司
8.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1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哈弗分公司
11.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2.天津市鸿远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3.宜科(天津)电子有限公司
14.中建钢构天津有限公司
15.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6.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7.中石化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18.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
19.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20.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1.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2.天津津滨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23.西飞国际航空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24.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