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市企业
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发布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全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上线为12%,下线为3%。
二、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等情况,结合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可在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以上至3倍之间的,可在下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高于基准线。
三、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要参考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约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四、关于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他有关问题,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印发
政 策 问 答
一、什么是企业工资指导线?
答:企业工资指导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等情况,对年度企业工资增长幅度的预测,是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的一种方式,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社局对外发布。
二、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目的是什么?
答: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主要是为企业和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幅提供参考,促进经济增长、企业发展与职工增资的协调统一。
三、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市人社局每年发布两个工资指导线,一是本次发布的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二是还将发布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等行业工资指导线,分别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上述7个对应行业的企业。
四、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如何确定的?
答: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原劳动部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历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工资增幅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数据为测算基础,以二元线性回归和区间估计为测算方法,首先测算得出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理论值,再综合考虑经济增长预期、企业人工成本和职工基本生活等因素做出调整而最终确定的。
五、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多少?
答: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7%,上线12%,下线3%。同时,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应符合最低工资相关规定。2019年行业工资指导线由市人社局另行发布。
六、如何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政策定位?
答: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通过测算和分析提出的工资增长建议,仅具有指导性,不具有强制性。
企业应结合行业特点、生产经营情况、经济效益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参照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