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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关于暂停核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8号),疫情期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核定工作暂停办理,具体核定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