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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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确认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顺延的函
索   引  号 :
449364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0〕189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确认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

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

合同顺延的函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备案的《关于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顺延情况说明的函》(〔2020〕合同函000032)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顺延予以确认。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仍为120000170001,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仍设立7个证券投资组合。请受托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20203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

      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太

      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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