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优质平台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将向人社部推荐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第十批国家级基地”)。现就有开展本市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根据《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以及《通知》要求,第十批国家级基地的备选单位将从已设立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基地”)中择优推荐,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有健全的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登记、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培训效果评估反馈等管理制度。
(三)能为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经费保障。具备与所承担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教室、教学设备、专业图书资料及相应的硬件设施;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继续教育科目,还需有能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具备现代化远程教育条件,具有满足大规模网络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和基础设施,建立网络化的培训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网上培训和网络互动交流。
(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2000名。
二、申报程序
(一)有关区、系统和单位对照申报条件,从所属市级基地中择优推荐第十批国家级基地的备选单位,并出具推荐函(内容应包括材料审核意见、备选单位在本区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近3年承担完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情况等内容,字数不少于2000字)。
(二)备选单位认真填写《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推荐函附件一并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评议,备选单位现场答辩,经评审产生被推荐单位,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社部。
(四)经人社部评审认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事宜
(一)有关区、系统和单位应高度重视第十批国家级基地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遵循“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有关区、系统和单位应结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需要,优先推荐承担本区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效果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社会公认的市级基地。
(三)备选单位应于4月17日(星期五)前,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5份)、推荐函(1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孙涛
联系电话:83218135
电子邮箱:srsjzyjsryglc @tj.gov.cn
附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2020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制
2020年3月
单 位
全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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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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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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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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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区域性或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如是,注明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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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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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含培训设施及远程教学设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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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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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培训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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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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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地
建
设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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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
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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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绩效
目标及
专项经费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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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培
训领域
和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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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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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包括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申报单位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作用,近3年分派或委托申报单位完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情况):
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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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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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格空间不够可另附纸。如有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亦可以附件的形式附
到表后。
2.请将表格于2020年4月17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