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征集职业技能线上
培训平台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相融合,现面向社会征集一批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各级各类法人单位,征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能紧密结合天津产业发展需求,可持续为我市各类劳动者提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平台。
二、征集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已正式运营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和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平台教学资源应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和职业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能够体现技能培训特点,具有一定的现场培训、实训的模拟仿真效果。
(三)平台能够提供在线互动、电子白板、屏幕共享、PPT、视频音频多媒体资料播放等多种教学方式,可实现教学内容多元化终端(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等)展现。
(四)平台能够支持5000人同时在线教学培训,系统具备较高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拥有稳定的运维管理和客户服务团队。
(五)平台具备线上培训人员实名注册、学习过程监管(具备防离开或“人脸识别”防替学等功能)、在线题库练测、在线学习效果测评、在线学习答疑等功能。培训过程可记录、可追溯并能形成完整的培训学习档案,直播平台视频保存12个月(含)以上。
(六)平台数字资源应为有声视频资源,清晰度720P或以上。
(七)平台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数据,满足学习过程、培训效果等监管需要。
三、征集流程
符合要求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可向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结果向社会公布。首批平台征集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5日。
四、申报材料
符合征集条件的线上培训平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申报表》(详见附件)。
(二)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安全等级测评证书等相关证照信息,以及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
(三)平台建设材料,包括平台架构、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
(四)平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机制、职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应用情况等信息。
(五)平台教学资源材料,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大纲、培训资源、培训流程,平台上引进的资源需要额外提供其合法使用的证明等信息。
五、支持政策
学员参加遴选确认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培训,培训课时可替代线下理论培训课时。对管理规范、使用率高、培训效果好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优先向人社部推荐。
六、有关事宜
(一)线上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采取约谈、限期整改、责令退出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申报材料请快递或传真至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材料电子版同步发到相应电子邮箱。
特此通告。
联系方式: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 李春艳
联系电话:022—23360176(兼传真)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王轩
联系电话:022—83218262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47号
电子邮箱:jy-user061@tj.gov.cn
附件:天津市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申报表
2020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平台
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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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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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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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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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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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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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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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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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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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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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叙述平台架构特点、技术优势、培训服务优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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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台培训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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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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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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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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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播、直播、互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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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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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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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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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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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线上培训情况:
(每个项目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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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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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申报单位在单位名称处加盖本单位公章,本表可增行或续页)
抄送:市就业服务中心。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