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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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启动工伤联网开具普通(康复)住院及门诊康复资格确认书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0-004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社保发〔2020〕1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分中心、工伤协议医疗(康复)机构:

为减少工伤职工在工伤协议医疗(康复)机构与分中心之间往返,简化办理工伤住院及门诊康复流程,自202091日起,启动工伤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联网开具普通(康复)住院资格确认书及提交门诊康复资格确认申请三项功能,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医疗(康复)机构联网结算。

一、对医疗(康复)机构上传的住院及门诊康复资格确认申请信息,分中心应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确认。

二、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周六、日)等原因未能及时确认的,系统将在24小时后自动默认通过。分中心要在第一时间,逐一核实系统默认信息的准确性,不符合默认通过的,要及时与医疗(康复)机构沟通,重新上传、确认相关信息。

各分中心应高度重视,每天安排专人负责住院及门诊康复资格确认申请信息确认工作,并加强对医疗(康复)机构的宣传、培训和指导,确保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联网开具住院及门诊康复资格确认书操作手

册(医院端医保服务平台和共享平台使用)

2.住院及门诊康复资格确认操作手册(中心端

工伤支付系统使用)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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