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市人社局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0月19日
市人社局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全力稳定就业局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着眼充分发挥各项稳就业政策作用,聚焦重点服务对象,强化服务对接、政策兑现,着力解决重点群体联系不及时、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集中利用四季度开展攻坚行动,着力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强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精准化服务水平,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主题
集中攻坚稳就业 精准服务保民生。
三、行动时间
2020年第四季度。
四、服务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相关企业。
五、主要活动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围绕政策宣传、服务对接、重点帮扶、补贴落实等内容开展,通过政策宣传,提高稳就业政策知晓度;通过服务对接,促进各项政策落实兑现;通过重点群体特色帮扶,稳住就业基本盘。
(一)加强政策落实
一是强化就业政策宣传。围绕“稳就业32条”、“应对疫情保就业76条”、“高校毕业生就业40条”、“支持灵活就业22条”等稳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要用好《天津市稳就业政策文件汇编》、就业政策宣传页等资料,依托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组织政策宣传,开展送政策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镇、进乡村活动,将就业创业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是编制发布服务清单。各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渠道公开发布稳就业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进一步方便群众享受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清单包括政策名称、享受对象、政策内容、申请条件、受理机构等内容。要通过政策清单将就业见习政策、企业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困难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业培训政策、创业房租补贴政策、创业孵化政策、“海河工匠”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政策、援企稳岗各项政策、就业扶贫和劳务协作政策等进行广泛发布。服务清单要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等内容。经办机构清单应包含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经办项目等内容。各项清单应于10月30日前编制完成,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发布。
三是主动兑现补贴政策。各区要把补贴兑现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政策落实成效的重要标准,全力推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补贴、创业补贴等稳就业补贴项目落实到位。要创新补贴兑现方式,通过信息数据筛查精准锁定政策享受对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短信提醒、电话告知、主动上门等形式开展主动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用人单位,主动服务率要达到100%。要加强经办服务力量,优化经办流程,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加快审核和资金拨付;对一时要件不全的,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采取容缺后补的方式兑现政策,确保各类补贴政策应发尽发,落实到位。
(二)做实做细公共就业服务
一是建好重点帮扶台账。要加强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贫困劳动力在津就业数据的比对工作,精准确定贫困劳动力在津就业、参保相关情况。依托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的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及时掌握失业登记信息。要开通用好线上就业求助渠道,在公共就业服务大厅设置现场求助点,建立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及时记录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
二是主动开展联系对接。各区人社部门要指导街(乡镇)、社区(村)等基层服务平台,做好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摸排和日常服务,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对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要通过信息比对或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每月进行1次跟踪调查,了解劳动者就业失业情况。鼓励登记失业人员等已联系人员,主动报告求职经历和就业状态,及时更新就业帮扶台账信息。
三是提供标准化就业服务。推进标准化公共就业服务,按规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就业岗位。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协助申请相关政策。
四是密集组织招聘对接活动。要围绕金秋招聘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重点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多形式招聘对接活动。要加大岗位归集力度,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分行业、分领域举办特色招聘活动。要加强线上对接服务,有针对性开展线上招聘,通过多种渠道将就业岗位信息推送到未就业人员群体。要提高常态化就业招聘服务,结合重点群体类型,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专项招聘,确保周周有招聘活动,持续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机会。
五是打造“一条龙”式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各区可根据创业意向、区域经济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要加快推进创业培训,扩大创业培训规模;要强化创业担保贷款服务,压缩经办服务时间,帮助有贷款需求的创业人员及时获得贷款;要积极开展创业扶持政策代办帮办,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主动服务,积极落实房租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服务。
(三)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一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各区要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依托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和就业服务二维码平台,向高校毕业生及时推送岗位信息,坚持每月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每周举办一次专场招聘。要扎实开展2020年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集中征集工作,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行业特色和青年意愿,依托重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见习的优质岗位,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加强岗位实践锻炼,增强就业能力。
二是稳定农民工就业。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允许农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其中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重点帮扶。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企业农民工、失业农民工、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依规给予培训费、鉴定费和生活费补贴。支持农民工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多种形式实现灵活就业。
三是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服务。扩大我市东西部就业扶贫工作覆盖面,将在我市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全部作为工作对象,纳入服务范围。加大岗位归集发布和劳务对接力度,利用“天津就业扶贫网”和县级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向贫困劳动力精准推送就业岗位。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建立定期联系专人帮扶机制,及时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千方百计把贫困劳动力稳在岗位、稳在企业。
四是托底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落实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就业援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认定,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及时兑现各项就业帮扶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定期开展入户调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分类开展精准帮扶;对具有一定就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的,开展个性化职业介绍,通过与企业岗位需求精准匹配实现就业;对无就业经历或就业技能较低的,安排技能提升培训、就业见习,提升能力实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优先推荐参加创业培训,支持自主创业;加快遴选社区服务型岗位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及时进行托底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局、各单位要把本次行动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根据本区特点,定量定标准,细化方案内容,明确时间进度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务求取得实效。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区人社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实施方案要求,创造性开展工作。要加强工作跟踪,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强化安全保障。各区人社局、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要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行动参与各方保密责任。
(四)做好总结报告。各区人社部门要对照行动要求,逐项总结行动进展与成效,形成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内容的行动总结报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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