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
社区及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做好我市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持续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72号)要求,现就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及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数量
(一)推荐范围
全市符合推荐条件的街道(乡镇)人社窗口、有就业服务功能的社区(行政村)。
(二)推荐数量
我市将认定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36个,各区依据辖区内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情况进行申报,其中,滨海新区推荐6个,
其余区推荐2个。依据国家分配名额,我市将推荐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9个,各区可在已认定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和此次新推荐认定的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中进行推荐。其中,滨海新区推荐2个,其余区推荐1个。原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标准
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做好辖区内失业登记和职业指导工作,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不低于90%,近2年内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二)定期走访登记失业人员和援助对象,进行上门服务,建立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台账。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做好重点人群岗位推荐,在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三)有健全的就业创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并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定期联系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了解其政策享受情况,提醒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申请。对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连续三年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推荐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其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率不低于95%;社区工作方法和措施要有创新,有较强典型性、示范性;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
三、推荐及认定程序
(一)区级推荐。7月底前,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本区充分就业社区的推荐、初审和实地考察等工作,填写《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1)、《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2)、《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3)、《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4),汇总相关推荐材料。推荐的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候选名单要在区级媒体及人社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服中心(以下简称“市劳服中心”)。
(二)市级复核。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区提交的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在市级媒体和人社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认定为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同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区推荐的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候选单位进行评审,并在9月底前向人社部择优推荐9个社区申报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四、有关事宜
(一)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劳服中心备案。
(二)各区人社局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推荐出完成就业工作任务较好、善于创新、成效明显的社区。要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查看,确保推荐质量。
(三)各区人社局要以此次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为契机,积极发挥充分就业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社区间的学习交流。要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业务素质,改善服务质量。
(四)由市劳服中心负责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工作的组织推动、材料收集、邀请专家、组织评审、实地考察、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等具体经办工作。
联系人:市劳服中心 赵兵
联系电话:23331300
内网邮箱: 劳服中心办公室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杨路索
联系电话:83218164
附件:1.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2.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
3.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
4.国家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