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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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19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311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关系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样本企业,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3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分两类:一是全市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二是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的劳动者。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调查时段

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0110时至1231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0123124时的数据。

四、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样本企业由人社部抽取。调查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委托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以下简称“调查机构”)实施。

市人社局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制发工作文件,编制培训资料;分解下达样本企业,指导各区联系确认、补充替换;对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及验收。

各区人社局负责联系确认样本企业,按要求补充替换,组织企业参加培训,督促企业报送数据,确保按时、足量上报。

调查机构负责设计调查问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样本企业填报人员开展形式灵活的培训,详细讲解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提供全程、即时的问题咨询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填报,催收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按时将数据录入系统。

样本企业负责采集、填报数据,根据调查机构反馈情况,核实存疑数据,修改错误数据,按时报送调查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企业薪酬调查是国家统计调查事项,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样本企业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同规模的原则进行补充替换。

(二)做好企业培训。各区人社局要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做到应训尽训。调查机构要选派优秀师资授课,确保样本企业了解各项要求。各样本企业要安排填报人员参加培训,熟练掌握指标解释和填报要求。

(三)提高数据质量。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数据。调查机构要加强数据审核,将不合理或错误数据及时返回企业核实、修改,保证数据质量。

(四)严守调查纪律。各区人社局及调查机构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对样本企业提供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要加强与样本企业的日常联系,及时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

附件:1.企业人工成本情况

      2.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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