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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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技能人才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48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517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技能人才

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样本企业,有关单位:

为全面摸底本市技能人才总量和结构分布,了解技能人才队伍的所在单位分布结构,为技能人才工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同意实施天津市技能人才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复函》(津统制〔2021〕16号),现对全市技能人才数据开展专项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行业的国有、民营、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院校、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开展技能人才情况调查,共调查不少于2000家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主要统计单位信息和技能人才信息两部分。其中,单位信息包括:单位所属区、行业、登记注册类型;技能人才信息包括:在职技能人才的性别、年龄、学历、数量及分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情况等。

三、调查时限

此次调查以2021年6月30日为调查时点,调查时间至2021年10月31日24时整结束。

四、组织实施

天津市技能人才情况调查工作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开展,由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各区人社局负责联系确认样本企业,按要求补充替换,组织企业参加培训,督促企业报送数据,确保按时、足量上报。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负责设计调查问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样本企业填报人员开展形式灵活的说明培训,讲解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提供全程、即时的问题咨询和技术支持,指导企业填报;对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样本企业负责线上填报数据,核实存疑数据,修改错误数据,按时报送调查问卷和调查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各区人社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样本企业已经消亡和不符合调查条件的,要按照“同地区、同行业、同登记注册类型”的原则进行补充或替换。

(二)做好企业培训。各区人社局要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做到应训尽训。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要派专门调查员开展说明培训,确保样本企业了解各项要求。各样本企业要安排填报人员参加线上培训,熟练掌握指标解释和填报要求。

(三)提高数据质量。各样本企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数据。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天津中天人力资源策划发展中心)要加强数据审核,将不合理或错误数据及时返回企业核实、修改,保证数据质量。

(四)严守调查纪律。各区人社局及调查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对样本企业提供的有关情况严格保密。要加强与样本企业的日常联系,及时提供政策和信息服务。

  

联 系 人:徐熙思、于歆

联系电话:23269658、23269652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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