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
专项业务竞赛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展现就业服务队伍风采,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部署,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稳就业、保居民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目标要求,拓展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提高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升级,为促进高质量就业提供支撑。
二、竞赛主题
科学职业指导,精准就业服务。
三、竞赛时间
(一)2022年4月中上旬,由各区人社局负责组织选拔推荐本区优秀参赛选手和参赛项目。
(二)2022年4月下旬,举办市级公共就业服务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2022年5月,开展优秀就业服务项目宣传推广、展示交流活动,并对参加第二届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的选手进行集中培训。
四、组织形式和赛制安排
本次竞赛共分3个部分:在线学习,服务能手展示竞赛,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和案例推荐。
(一)在线学习
自4月1日至4月15日,由各区人社局组织区、街(镇)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每日登录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版块专区(https://www.jczppt.com/jyfw)进行日常在线学习。
(二)服务能手展示竞赛
参赛范围:区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属职业指导人员;区级以下(不含区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
比赛赛程:按照职业指导人员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分别组织竞赛,进行理论知识竞赛和操作技能竞赛。理论知识竞赛,参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闭卷方式进行。其中,职业指导人员竞赛内容侧重于职业咨询与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竞赛内容侧重于就业经办和服务。操作技能竞赛分为“个人工作亮点展示”和“咨询服务方案设计”环节。“个人工作亮点展示”由选手剖析、分享个人在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组成,可结合相关工作图片、视频或PPT等辅助陈述材料,脱稿陈述个性化工作亮点,展示选手日常服务成果和现场表达陈述能力。“咨询服务方案设计”要求选手针对日常就业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情景,在规定时间内设计服务方案并现场讲述就业咨询与指导、业务经办和就业服务等工作要点,展示就业服务知识灵活应用能力。
两组比赛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荣誉证书;最佳组织单位奖3-5个。获奖选手经专家组择优遴选后,组成天津市代表队参加全国竞赛。
4月20日前,由各区人社局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区内选手选拔和推荐工作,最终推荐1名职业指导人员、1名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代表本区参加市赛,并指定1名联络人为领队。
(三)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和案例推荐
4月20日前,各区人社局遴选报送有特色有亮点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成果和案例,每区选送1-3个优秀项目(至少含一个视频项目)。案例应为日常就业服务过程中的典型情景,展现对来访者开展就业咨询与指导,提供业务经办和服务,从而展示就业服务工作的核心技能。
大赛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区报送的优秀就业服务项目、成果和案例进行评选,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并颁发荣誉证书;最佳组织单位奖3-5个。项目、成果和案例获得一等奖的,组成天津市代表队参加全国竞赛。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竞赛组委会设在中天人力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比赛各项工作,负责做好大赛的宣传推广和赛前组织培训等工作,负责市级竞赛的组织工作。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中天人力中心提供业务指导、沟通协调、赛场安排等工作。各区人社局按照要求组织学习、开展参赛人员选拔推荐和参赛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区人社局、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竞赛组织落实工作,将其作为就业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专门人员,确保活动组织规范有序、顺利实施。要对参赛资料、项目信息,特别是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人员业务素质,改善服务质量,展现良好风貌。各区人社局请于4月10日前,将《各区联络人员信息表》报送至中天人力中心。
(三)竞赛人员选拔、比赛、培训等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选手如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疫苗接种完成证明。全体人员应全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查验“两码”、登记信息等防疫工作。
附件:1.各区联络人员信息表
2.优秀就业服务项目参评表
3.优秀就业服务成果参评表
4.优秀就业服务案例参评表
5.优秀项目、成果、案例评选办法
6.重点参考书目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