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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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27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2〕22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市人社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2022年5月13日




市人社局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任务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普法内容: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重大意义、历史地位和实践要求。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管理服务对象、局属院校青年学生、社会公众。

普法目标: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普法措施:1.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物。3.在局官方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经常性刊播公益普法信息。4.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和权威解读,以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时间安排:全年。

(二)重点普法任务二:宪法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阐释好宪法精神,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管理服务对象、局属院校青年学生、社会公众。

普法目标: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

普法措施: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集中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时间安排:12月集中开展。

(三)重点普法任务三:民法典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的宣传解读。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行政相对人、管理服务对象、局属院校青年学生、社会公众。

普法目标:让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普法措施:1.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2.把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内容,作为法治工作队伍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3.充分运用自媒体平台转发推送民法典解读文章、普法视频、漫画图解等内容,积极面向公众开展民法典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时间安排:5月集中开展。

(四)重点普法任务四: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

普法目标:增强局系统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普法措施: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和“11·1”反间谍法专项宣传。2.开展教育培训和答题活动。3.利用官方网站、办公投屏系统、办事服务大厅等,影响带动社会公众广泛学习。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时间安排:4月、11月集中组织。

(五)重点普法任务五:行政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普法对象:承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的处室、单位及工作人员。

普法目标: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意识,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普法措施:1.组织学习培训。2.推行业务经办、行政执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3.开展以案释法。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处、人才开发处、劳动关系处、职业能力建设处、市社保中心、市人社执法总队。

时间安排:全年。

(六)重点普法任务六:党内法规

普法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

普法对象: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

普法目标: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

普法措施:1.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2.开展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3.开展发展党员系列培训。4.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训。5.开展流动党员培训。6.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处室、各单位。

时间安排:全年。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任务七:促进就业创业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普法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点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来津就业创业人员加大宣传力度。

普法目标: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择业观,营造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本市落实法律法规,促进就业和提升劳动者技能的生动实践、典型经验。

普法措施:1.利用各类推介会、招聘、大赛等活动,开展边服务边普法。2.利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现场宣传。3.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就业促进处、职业能力建设处。

时间安排:全年。

(二)重点普法任务八:劳动关系、劳动监察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职工工作时间、带薪年休假、童工、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突出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普法力度。

普法目标:帮助、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普法措施:1.开展“五一”国际劳动节人社法规专题宣传。2.推行行政执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3.扎实开展以案释法。4.依托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专题解读。5.利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现场宣传。6.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处、市人社执法总队。

时间安排:5月份集中开展,贯穿全年。

(三)重点普法任务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法规

普法内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普法对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类人才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普法目标:形成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良好氛围。

普法措施:1.通过调研、深入企业服务、招聘等方式,开展多形式现场宣传。2.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人才开发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时间安排:全年。

(四)重点普法任务十: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普法对象: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社会保障工作人员。

普法目标: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保制度改革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氛围。

普法措施:1.推行行政执法、社保经办全员全程普法。2.开展以案释法。3.利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现场宣传。4.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基金监督处、市社保中心。

时间安排:全年。

三、其他事项

普法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处。

联系人:何洪;联系电话:8321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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