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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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39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2〕4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97号)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为在全市人社系统大力培育法治人社建设先进典型,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好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积极参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基本实现《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评估指标》(以下简称《评估指标》)确定的工作目标,并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等工作中产生一批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领导

推荐工作在市人社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局法规处、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规划统计处、人事教育处、表彰任免处等处室为成员,法规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

三、推荐范围和名额

以各区人社局为推荐考察对象,对照《评估指标》确定的工作目标,择优推荐4个符合创建条件的区人社局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候选对象。

四、推荐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行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完成;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程序规范,认真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制度。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畅通,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

(七)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

(八)法治人社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加强党对法治人社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推荐程序

(一)自查申报(8月11日至9月10日)。各区人社局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评,深入总结法治人社建设成绩和亮点,查找短板和不足。拟申报的区人社局要形成3000字以内的自评报告,并对照《评估指标》逐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文件、图片、新闻链接、情况简介等,经集体研究后,于9月10日前报市局法规处。

(二)初审推荐(9月11日至10月15日)。市人社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区人社局报送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并视情况采取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初审,择优选出4个区人社局作为拟推荐对象,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全市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三)迎接验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进度安排具体时间)。对评选为拟推荐对象的区人社局,组织做好迎接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分类指导等各项工作。

(四)巩固提高(长期坚持)。各区人社局结合示范创建过程中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完善、再提升,常态化抓好示范创建《评估指标》各项工作,推动我市法治人社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申报。各区人社局要充分认识加快法治人社建设进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示范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申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市局各处室、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各区创建工作,形成申报创建的合力。

(二)加强宣传动员。各区人社局要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对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任务、工作重点和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在本区、本单位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区人社局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主体职责,把参与全国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创建和分阶段、有步骤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深入总结法治人社建设的成效和问题,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手,补齐短板、精准发力,推动全市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联 系 人:何洪、杨甜甜

联系电话:83218104、83218225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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