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社局关于对天津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相关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近期,市人社局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天津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化工程公司)存在超备案范围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及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绿化工程公司于2021年8月通过我市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备案号Y000012000015,备案职业为园林绿化工、有害生物防制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对象为本单位职工(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及在企业实习人员等各类用工人员)。
2022年6月,市人社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绿化工程公司开展技能等级认定人数大幅超过本单位职工数,即向该公司了解情况。绿化工程公司称,为本单位职工、下属单位职工和与本单位签订劳务外包协议的某劳服公司的劳务外包人员开展了技能等级认定。
经调查,绿化工程公司下属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不属于该公司技能等级认定对象,故认定该公司具有在备案范围之外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情形。同时,调查中发现,该公司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形,在其提供的参加技能等级认定的劳务外包人员名册中,部分人员与劳服公司无劳务用工关系,且不能提供任何薪酬支付凭证。
二、处理情况
经研究,依据《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津人社办发〔2022〕30号)第六条规定,对绿化工程公司违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撤销绿化工程公司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3年内不再受理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举办的其他评价机构的备案申请。
全市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要以该案例为镜为鉴,举一反三,严格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凡发现违规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