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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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3-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3〕1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月3日




天津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和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4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春风送真情  援助暖民心。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月。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我市农村劳动力,因疫情滞留我市或主动留岗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中西部地区、我市结对地区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帮扶对象。

(二)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残疾人、毕业一年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者、刑满释放和戒毒康复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等。

(三)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四、活动目标

(一)就业有支持。使农村劳动者、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政策、服务举措及申请渠道,有需要的都能享受到就业帮扶,推动实现就业创业、有序返岗。

(二)用工有保障。使重点企业和其他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享受到相关用工服务和政策支持,帮助保持正常稳定运转和健康发展。

(三)满意有提升。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五、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围绕全面组织就业摸排、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密集组织招聘活动、推出系列暖心举措六个方面开展,重点工作安排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好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是帮扶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稳定春节前后就业形势的重要举措。各区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抓紧制定本区具体活动方案,精心设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风险防控。各区要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稳妥有序组织开展活动。要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密切跟踪务工人员流动、企业减员等情况,做好风险应急处置工作。要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维护好农民工工资报酬等权益。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区要及时梳理活动开展情况、进展成效和特色做法,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中天人力资源网将开设“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题专区,对全市活动进行跟进宣传,请各区分阶段、分类型、有侧重地将工作信息、图文影像(附简要文字说明)、新闻线索等报送至指定邮箱,市人社局将择优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宣传推广。

请各区于1月11日前报送本区阶段性活动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启动情况、活动计划安排、困难人员走访帮扶情况、农民工返乡情况等;于2月6日前报送第二次阶段性活动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困难人员走访帮扶情况、农民工返岗情况等;于4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报送邮箱:fangyanna@tj.gov.cn)。

附件:天津市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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