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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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3-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3〕2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43号)等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想就业、找人社”主题活动

(一)畅通服务渠道。提升线下求职窗口服务效能,在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设立“想就业、找人社”求职登记窗口,统一宣传标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强化就业服务人员业务培训,通过政策讲堂、参观交流、学习竞赛等多种形式,对服务人员进行轮训,切实提高就业服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各类“线上求职登记平台”作用,引导辖区内求职者通过线上平台登记求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首问负责制”原则,及时回应求职者需求,针对不同群体提供差异化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加大岗位归集力度。拓宽岗位归集范围,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协调发展改革、国资、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过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形式,归集机关事业单位、政府投资类项目、国有企业等岗位信息,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基层党务、社区、卫生、教育等招聘纳入岗位归集范围。加大岗位归集频次,采用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窗口服务等方式,对区内重点企业,每月跟踪联系1次,对有招聘需求的,采集完善岗位信息,并及时录入天津市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平台。优化岗位信息质量,通过与就失业登记、参保缴费、税务等数据信息比对核验,确保用人单位信息、岗位情况、招聘条件、福利待遇等关键信息真实有效。强化岗位信息动态管理,通过抽查、调研等方式及时剔除无效信息,确保岗位信息质量。

(三)促进人岗精准匹配。有序组织开展线下招聘对接活动,重点举办大规模、有影响的重点就业服务活动。积极推广“天津市智慧招聘信息化系统”,在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广泛部署并对外宣传推广。利用“天津市智慧招聘信息化系统”,快速筛选应聘者的简历,精确定位目标人员,根据职位需求智能推荐候选人,根据求职意向为招聘者智能推荐岗位信息。

(四)强化重点企业用工服务。建立市区两级重点企业服务名录,将辖区内产业链企业、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等相关带动就业能力强、用工规模大的企业及各区自行确定的其他重点企业纳入服务名录。常态化组织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研,跟踪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岗位需求及用工计划,对存在用工问题的,及时通过就业见习对接、组织招聘会、企业进校园、劳务对接等形式加大服务供给。根据外来务工人员返岗情况和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发挥天津市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平台作用,深化与甘肃、青海等结对帮扶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劳务输出大省的工作对接,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二、精心组织重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

(一)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2023年1月-3月,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残联、农业农村、疾控、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面向辖区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等重点帮扶对象,以春节期间重点用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针对性公共服务,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助劳动者尽早实现就业,确保春节期间有连续生产需求的企业用工得到保障。

(二)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3年3-5月和9-11月,由市、区人社和教育部门联合有关高校组织开展,重点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采取线上线下精准对接模式,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三)民营企业招聘月。2023年4月,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重点面向民营企业和各类求职者,开展形式多样的供需对接活动,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及权益维护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优质、高效的供需对接平台。

(四)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2023年5月,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残联组织开展,重点面向残疾求职人员,通过开展政策宣讲、上门送岗、专场招聘等服务活动,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实现就业。

(五)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2023年5月-8月,由市、区人社部门牵头开展,重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结合区域特色,分行业、分群体开展多形式招聘活动,提供针对性招聘服务,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对接渠道。

(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2023年7月-12月,由市、区人社部门开展,重点面向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渠道摸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建立实名帮扶台账,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帮扶,举办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

(七)金秋招聘月。2023年10月-11月,由市、区人社部门联合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面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因地制宜开展行业性、专业化的线上线下专场招聘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等多样化就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工难题。

(八)职引未来——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3年11月下旬-12月上旬,由市、区人社部门开展,重点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局、各部门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稳定就业局势的重要抓手。要按照国家和我市部署,聚焦人民群众高质量充分就业需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活动安排落地见效。

(二)精心筹划安排。各区人社局、各部门要结合区域实际,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体作用,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活动内容,利用线上线下渠道,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岗位归集发布、职业指导、权益维护等多样化服务。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区人社局和各部门要强化就业服务宣传,通过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对各项服务内容、标准、渠道等信息进行宣传。要注重发掘典型案例,对成功对接案例、特色服务模式、就业服务先进代表等,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持续叫响“想就业、找人社”服务品牌。

各区人社局要制定区级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并于1月10日前反馈活动负责人和联系方式。要按照工作要求,每周报送“想就业、找人社”最新进展情况,每月报送重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具体安排、活动成效、活动亮点。

联系人:市人社局就业处 杨路索

        联系电话:83218164

        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 陈浩

        联系电话:23269123

        内网邮箱:user719

        外网邮箱:fangyanna@tj.gov.cn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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