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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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延长《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3-0005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3〕15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延长《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现与相关国家政策的衔接,决定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2023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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