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社领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63号)等规定,经2023年4月27日第14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市人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4月28日
市人社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制定我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 就业促进处 | 2023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