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技工院校2023 —2024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3-001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3〕35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技工院校2023—2024学年度教学行政历的通知


各办学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现将2023—2024学年度的教学行政历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新学年工作。

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开学,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放寒假,教学周20周零1天;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开学,2023年7月8日(星期一)放暑假,教学周19周。

各技工院校要认真执行教学行政历,结合学校、专业、学生实际,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教学安排的,由办学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申请。

    附件:1.天津市技工院校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行政历

          2.天津市技工院校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行政历

   

                      2023年7月19日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