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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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第四届天津市 “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3-0015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发文单位: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3〕50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将《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社局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          市金融局           市侨办

                          2023年8月9日





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方案,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现制定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见行见效,引育一批具有原创性、独创性、引领性的创新创业项目,进一步扩大“海河英才”品牌影响力,有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培养造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大力营造全社会鼓励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大赛主题

智汇津门 创领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协调、政策支持等工作,组委会主任由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主办、协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媒体宣传、赛事合作、后勤保障、颁奖仪式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各主办、协办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评审委员会

由大赛组委会从全市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中邀请知名行业专家、企业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等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在大赛组委会监督下开展评审工作。

(四)支持单位

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五)大赛金融服务商

渤海银行、滨海江淮村镇银行。

五、赛事设置

此次大赛包括劳务品牌专项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人力资源服务赛四项子赛事。其中,博士后创新创业赛为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赛天津赛区选拔赛,人力资源服务赛为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天津选拔赛。

(一)劳务品牌专项赛

面向我市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报名参赛。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赛

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促进产学研融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设置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3个组别,每组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开发与应用、其他等7个赛道,面向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团队,选拔推荐优秀博士后科技项目,推动博士后成果转移转化和快速落地,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打造我市面向博士后人才的创新创业赛事平台。

(三)海外人才创业赛

赛事共分5个组别,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新能源新材料组、高端装备制造组和综合组。面向海外人才创业项目,各类具有海外留学和研究经历的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未在津注册。

(四)人力资源服务赛

赛事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主体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法人单位。通过比赛进一步促进本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程度和服务效能。

六、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选手可按四项赛事具体要求报名,不得兼报。往届“海河英才”创业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银、铜奖获奖项目不能参加。

(一)劳务品牌专项赛

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10年的企业或机构均可报名,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赛

1.创新赛参赛条件。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在我市的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2.创业赛参赛条件。参赛项目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团队负责人须在我市,团队所在企业应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3.揭榜领题赛参赛条件。聚焦国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张榜公布的重点课题、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等项目需求,由我市单位的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进行揭榜。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但不得为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

以上各组别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2

(三)海外人才创业赛

1.团队类。报名主体应为3人(含)以上的人才团队,团队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一位具有海外学习背景或海外创新创业经验的成员,团队参赛项目尚未在津注册成立企业。

2.个人类。参赛项目核心成员之一应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获取博士学位,参赛项目应有在津合作和转化意向。

以上各类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3

(四)人力资源服务赛

参赛主体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法人单位,非上市公司,参赛项目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应为企业专职从业人员。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参加初创组比赛,之前成立的参加成长组比赛。具体参赛条件见附件4。

七、赛事安排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

2023年7月举办大赛启动活动,发布劳务品牌专项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人力资源服务赛具体要求。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

    7月至11月分别举办劳务品牌专项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人力资源服务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各子赛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第三阶段:全国比赛

10月至11月分别组建天津代表队,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

(四)第四阶段:大赛闭幕

12月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为本届赛事及参加全国大赛获奖项目现场颁奖。

八、奖项设置

(一)劳务品牌专项赛。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 6个。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4万元、3万元、2万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二)博士后创新创业赛。创新赛按7个赛道分为7组,每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个,优胜奖若干(不超过天津赛区选拔赛决赛项目的一半,下同);创业赛分为5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高端装备制造组、新能源新材料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每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个,优胜奖若干,其中综合组增加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揭榜领题赛分3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均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若干。以上合计一等奖16个、二等奖19个、三等奖23个。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1万元,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三)海外人才创业赛。按5个组别共设置一等奖5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5个、优胜奖若干,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4万元、2万元、1万元,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四)人力资源服务赛。初创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成长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其中,已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机构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2万元。尚未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机构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九、支持政策

(一)匹配奖励。参加本届大赛的项目,被我市推荐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并获奖的,分别按照子赛事有关规定给予匹配奖励

(二)落地奖金。海外人才创业赛获奖项目团队于赛后一年内在津注册企业,且满足相关条件的,经市、区人社部门认定发展良好后,分2年给予一等奖16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落地奖金(每年发放50%,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人力资源服务赛获奖项目中参赛主体尚未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在津落地后,满足条件的由所在区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奖金。

(三)推荐渠道伯乐奖。鼓励有海外创业项目资源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积极宣传推介海外人才创业赛,推荐3个(含)以上团队参加海外人才创业赛的,可获得奖励:每推荐1个团队进入决赛,可获得1000元奖励;推荐团队在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可再相应获得每个团队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公职人员不享受此奖励。

(四)人才项目支持。获奖项目负责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最具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项目等专项。在博士后全国大赛总决赛获金、银、铜奖项目,项目团队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我市引进青年人才项目、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的人才项目。

(五)职称评价支持。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分别按照子赛事有关规定给予职称评价方面支持。事业单位聘用相关人才,没有常设岗位,但符合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天津市参赛项目激励措施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采取特设岗位形式聘用。

(六)创业场地支持。推荐获奖项目或企业入驻天开高教科创园或市人社局认定的孵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站式创业服务、创业房租补贴及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七)补贴支持。参赛的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的,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八)金融支持。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符合条件者可向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创业种子基金、天使母基金、滨海产业基金、海河产业基金推荐,其中推荐申报天津市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最高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或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最高1000万元个人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

(九)服务保障支持。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级别“海河英才”卡及“滨城人才服务证”,在居留、出入境、通关、职称评审、单位聘用、社会保险、金融服务、配偶就业、落户、公积金、创业等方面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可免费参加“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创新创业训练营、高级研修班等活动。支持获奖项目团队注册的企业加入对应领域的天津市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立定点联系机制,由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供专属服务。“津心融”为获奖项目团队注册企业提供全程专业融资服务,帮助对接风投、创投机构,提供融资方案。

(十)平台建设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本届大赛获奖项目及参加博士后、人力资源服务全国大赛总决赛获奖项目所在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及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等平台。

十、有关事宜

(一)市人社局和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作为大赛主办单位,负责部署推动大赛各项重点工作;与协办单位、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大赛;负责大赛的宣传推广;负责协调解决大赛中的各项问题。

(二)市财政局负责大赛资金保障工作;市教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侨办负责宣传动员、项目推荐等工作;市金融局负责金融政策宣传、扶持工作。

(三)滨海新区人社局、经开区人社局、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新闻发布会、赛事组织、颁奖仪式等具体落实工作;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承办劳务品牌专项赛;中国北方人才市场负责大赛官网建设工作;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海外人才创业赛。

(四)各区人社局会同所在区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负责做好大赛宣传、项目发动、组织报名,积极推荐与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相契合的人才、项目参赛,并做好参赛项目的落地支持、政策兑现、跟踪服务等工作。

(五)渤海银行、滨海江淮村镇银行负责大赛金融服务。

(六)大赛期间的线下活动按照当时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对活动组织成效明显的区人社局、委办局及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博士后创新创业赛获奖团队符合条件博士后,颁发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鼓励获奖项目所在区及所在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获奖项目奖励按相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1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实施方案

          2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3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海外人才创业赛暨“天开之星”海外人才创业赛实施方案

          4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赛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天津选拔赛实施方案


附件1

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实施方案

     

一、赛事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二、参赛条件

(一)截至2023年6月30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10年的企业或机构。

(二)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三)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合法权益。

(四)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三、赛事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7月下旬至8月20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1)区人社局推荐报名。区人社局根据本区劳务品牌发展现状,择优推荐报名。

(2)劳务品牌企业或机构自愿报名。报名材料接收邮箱:gujin@tj.gov.cn,联系电话:18622889101。

报名时需提交劳务品牌简介、吸纳带动就业情况、劳务品牌下一步发展计划等情况的文字材料,字数2000字以内,并拍摄3至5分钟情况介绍短视频。

2.资格确认。2023年8月20日至8月31日,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对参赛项目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并告知报名参赛的企业或机构。

(二)赛程安排

1预赛(9月中旬)。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根据报名情况,遴选相关领域专家,按照《劳务品牌专项赛评审标准》,对参赛项目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得分前12名的项目进入决赛。 

2决赛(9月下旬)。决赛采取现场项目路演方式进行。比赛现场采取“6+5+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不超过5分钟),1分钟打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颁奖仪式

12月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

    四、奖项设置

劳务品牌专项赛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 6个。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4万元、3万元、2万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五、有关要求

往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劳务品牌专项赛获奖项目,不得参加本届劳务品牌专项赛。


附件2

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创新创业赛暨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赛事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二、赛事设置

第四届“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博士后赛(以下简称本届赛事)同时作为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全国博创赛)天津赛区选拔赛,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3项赛事。创新赛按7个赛道分为7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高端装备制造组、新能源新材料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现代农业与食品组、海洋开发与应用组、其他组),创业赛分为5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高端装备制造组、新能源新材料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揭榜领题赛分3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

三、参赛条件

(一)创新赛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国内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项目具有创新性,符合我国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和科技自立自强需求,其成果、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潜在需求并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已完成样机、履行服务合同或拥有其它亟需投资转化的科研成果。至报名截止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创业赛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8年1月1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完整的商业模式,符合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3.企业为非上市公司,且2022年度(自然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企业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揭榜领题赛参赛条件

聚焦国内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张榜公布的重点课题、技术难题、科研攻关和技术升级等项目需求,张榜项目由大赛组委会网址:www.sdhwrc.com/need/list公布。

我市单位的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可以针对项目需求进行揭榜。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但不得为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揭榜者应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5.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不能参与本单位需求项目的揭榜。

四、参赛要求

(一)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个人情况、参赛项目情况科学选择参赛组别和相应赛道报名参赛。

(二)报名参赛人员须根据创新创业项目所在地或项目主要参与人中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的设站单位,选择申报渠道。在大赛官网报名参加本届赛事即同时报名天津赛区选拔赛。

(三)同一项目或同一人员不得在本届赛事不同组别、不同地区或单位重复报名参赛。在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组别获得金银铜奖的项目及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报名同一组别的比赛。创新赛、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创业赛。参赛人员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五、赛程安排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

1组织申报。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自愿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下同)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下同)注册报名。

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网站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并提交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摘要、团队或企业介绍、创新成果及技术、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及其管理等内容。

2审核推荐。市人社局负责对我市参赛项目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

    3天津赛区预赛(7月中下旬)。市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从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对创新赛、创业赛参赛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每个赛道择优选拔10个左右项目进入决赛。

    4天津赛区决赛(8月上旬)

采用项目路演方式进行,按照本赛事奖项名额,从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结合项目路演情况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各获奖项目。

    5全国比赛(9月至10月)

按照全国博创赛复赛和总决赛的赛事安排进行比赛。

    6颁奖活动(12月)

    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为本届赛事及参加全国博创赛获奖项目现场颁奖。

    (二)揭榜领题赛

    1组织揭榜(7月)

参赛人员针对张榜需求提交解决方案。参赛人员须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以及知识产权、允许主办方非商业性使用、宣传等问题作出正式确认和承诺。在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或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先网签承诺书。参赛人员可通过网站报名系统与需求方对接。

    2天津赛区预赛(8月)

市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从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织张榜需求单位对参赛应征者提交的技术解决方案进行分析、评估,每个赛道遴选10个左右技术解决方案进入决赛。

3天津赛区决赛(8月中旬)

采用项目路演方式进行,针对每个项目需求逐一阐述解决方案。现场答辩、当场亮分,评委以张榜需求单位、行业技术专家和创投专家为主,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4.全国比赛(9月至10月)

按照全国博创赛复赛和总决赛的赛事安排进行比赛。

5.颁奖活动(12月)

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为本届赛事及参加全国博创赛获奖项目现场颁奖。

六、奖项奖金

(一)奖项设置

创新赛按7个赛道分为7组,每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个,优胜奖若干(不超过天津赛区选拔赛决赛项目的一半,下同);创业赛分为5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高端装备制造组、新能源新材料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每组设置一、二、三等奖各1个,优胜奖若干,其中综合组增加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揭榜领题赛分3组(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制造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综合组)均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若干。以上合计一等奖16个、二等奖19个、三等奖23个。          

(二)大赛奖金及支持

1一等奖奖金5万元,二等奖奖金3万元,三等奖奖金1万元,奖金总计160万元(免税),鼓励获奖项目所在区和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获奖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天津市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获奖项目如参加全国博创赛总决赛获金、银、铜奖,按照其所获全国奖项金额1:1给予配套奖励,获优胜奖给予1万元奖励,对其派员单位、集训单位,各按对应获奖项目团队奖励标准的25%给予奖励。

2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评审认定为高级工程师,并可根据本人现有岗位破格申报本人已有的相关系列副高级职称。事业单位优先聘用相关人才,没有常设岗位的,可以采取特设岗位形式聘用。获奖项目如参加全国总决赛获金、银、铜奖,项目相关成员还将按有关规定参加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

3对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其参加培训、比赛的时间可计为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获奖项目如参加全国总决赛,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可视同完成当年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4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可申请享受最高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或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最高1000万元个人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获奖项目如参加全国总决赛并获奖,可优先推荐进入天开高教科创园和天津市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基地进行项目孵化,符合条件者直接向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创业种子基金、天使母基金、海河产业基金推荐。成功在全国张榜的发榜企业,可推荐申请商业银行最高1000万元揭榜贷金融支持。

    5对获奖项目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

七、具体分工

(一)市人社局负责本届赛事的统筹策划、总体安排。制定大赛方案,推动大赛进程;与协办单位、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大赛;负责大赛的宣传推广;负责协调解决大赛中的各项问题。

(二)市教委、市国资委、滨海新区人社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负责发动、筛选本系统、本区域、本单位、本联盟参赛项目;推荐项目评审专家,参与大赛评审工作;协助市人社局推动大赛各项工作。市科技局负责推荐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优秀项目参赛。

(三)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作为全市博创赛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北洋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负责参赛项目辅导、预赛决赛组织、全国参赛项目集训,推荐投资专家参与评审,推荐投资机构匹配投资等。


附件3

第四届天津市 “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海外人才创业赛暨“天开之星”海外人才创业赛实施方案

一、赛事主题

招贤聚智汇英才,创新创业创未来。

二、赛事时间

    2023年7月至12月。

三、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二)协办单位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三)承办单位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青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协和天津留学人员创业园、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经开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四、参赛组别

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海外人才创业赛暨“天开之星”海外人才创业赛(以下简称海创赛)共分5个组别,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生物医药与健康组、新能源新材料组、高端装备制造组和综合组。

五、参赛条件

有来津创新创业意向的海外人才或团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赛。参赛项目应未在前三届海创赛获奖。

(一)团队类

报名主体应为3人(含)以上的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对参赛团队负主要责任。参赛团队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团队核心成员结构合理,应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核心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一位具有海外学习背景或海外创新创业经验的成员,团队有在津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2团队参赛项目尚未在津注册成立企业;拥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成果领先,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3团队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团队成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和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二)个人类

1参赛人员应为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开发组核心成员,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获取博士学位,不限国籍。

2参赛项目应为意向在津合作(转化)的科研创新项目、与我市单位进行科研创新合作的项目(课题)或以科研创新成果在津注册企业的落地计划。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科研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参赛人员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参赛人员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国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六、报名方式

海外人才团队需通过本届海创赛官网注册报名(http://tjshhyccyds.tjrc.com.cn/overseas)。海外博士(后)需在本届海创赛官网(http://tjshhyccyds.tjrc.com.cn/overseas)和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sdhwrc.com)同时注册报名,报名信息应基本保持一致。

七、赛程安排

(一)赛事启动

7月,举办启动活动,发布赛事具体要求。

(二)网上报名

7月至9月,通过海创赛官网和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征集参赛项目。

(三)材料初筛

7月至9月,初赛承办单位对报名项目材料进行初筛,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入初赛。

(四)赛事初赛

9月至10月,各组别初赛承办单位组织初赛,从全市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最终选拔出约100个团队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海外博士后团队,将同步推荐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复赛。

(五)赛事决赛

11月组织大赛决赛,通过项目路演和专家评审方式,评定出获奖项目。

(六)颁奖仪式

12月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

八、激励措施

(一)奖金支持

1现场奖金。海创赛按5个组别共设置一等奖5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25个、优胜奖若干,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金分别为4万元、2万元、1万元,优胜奖颁发获奖证书。

2落地奖金。获奖项目团队于赛后一年内在津注册企业,企业主营业务与大赛获奖项目相同;团队带头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部分核心成员稳定在津工作,核心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0%。满足以上条件的,经市、区人社部门认定发展良好的,分2年给予一等奖16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的落地奖金(每年发放50%)。落地奖金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

3推荐渠道伯乐奖。鼓励有海外创业项目资源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积极宣传推介大赛,推荐3个(含)以上团队参加海创赛的,可获得奖励:每推荐1个团队进入决赛,可获得1000元奖励;推荐团队在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可再相应获得每个团队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公立机构及公职人员不享受此奖励。

    (二)重点培养

1优先推荐。获得大赛一、二等奖的团队注册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最具潜力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等专项。

2入选联盟。获奖项目团队注册企业,可直接加入对应领域的天津市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

    (三)金融支持

1投资支持。获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天津市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项目,经评估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贷款支持。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符合条件的可免担保申请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大学生、“海河英才”、“项目+团队”成员额度最高可上浮至50万元;可免担保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

3融资服务。“津心融”为获奖项目团队注册企业提供全程专业融资服务,帮助对接风投、创投机构,提供融资方案。

(四)创业服务

1创业场地保障。获奖项目或企业可优先入驻天开高教科创园、市人社局认定的孵化基地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享受一站式创业服务,对租房开办企业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的房租补贴。

2帮助申报项目。市相关部门将组织专班提供指导,帮助项目团队带头人申报国家和天津市重大科技和人才专项。

3免费创业培训。获奖团队成员可免费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营等创业特色培训活动。

九、工作分工

(一)市人社局负责本次大赛的统筹策划、总体安排。制定大赛方案,推动大赛进程;与协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沟通协调,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大赛;负责大赛的宣传推广;负责协调解决大赛中的各项问题。

(二)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本次大赛活动具体实施工作;中国北方人才市场负责大赛官网建设。

(三)各初赛承办单位负责分组初赛组织实施工作,并承担相关经费,包括项目征集、材料初筛、初赛、服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决赛、颁奖典礼等各项工作;负责对接区人才、科技、招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跟踪落地,对落户本区的参赛项目给予政策、资金等各项支持;负责获奖项目落地后的服务和评估,并承担50%的落地奖金。具体安排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组由高新区人社局会同高新区留创园承办;生物医药与健康组由静海区人社局会同协和留创园承办;高端装备制造组由西青区人社局会同西青赛达留创园承办;新能源新材料组由经开区人社局会同经开区留创园承办;综合组由经开区人社局会同海外人才离岸基地承办。


附件4

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赛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创业大赛天津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赛事时间

2023年6月至12月。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参赛组别

本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两个赛道。

四、参赛条件

参赛主体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法人单位,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在人力资源服务及其相关领域具有较先进的创新成果,参赛项目可为服务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拥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竞争能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参赛项目团队一般为3人左右,团队带头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应为企业专职从业人员。

成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参加初创组比赛,成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之前的参加成长组比赛。

已在津登记注册的单位自愿报名,名额不限。尚未在津注册的企业,满足以上参赛条件并有意愿和明确规划在津发展的,由各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邀请参赛。

五、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赛官网注册报名。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

6月21日至7月7日,通过大赛官网报名

(二)材料评价

7月中旬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报名项目材料进行初步评价,根据评价情况,初创组确定12个项目、成长组确定20个项目进入选拔赛(具体入选项目数量视项目情况而定)。

(三)选拔赛

7月底前,开展选拔赛。采取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遴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家、金融投资人、专家学者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现场打分。根据打分排名确定奖项。

参赛主体为我市登记注册机构,且满足全国赛参赛条件的,按照选拔赛打分排名情况,各组取前三名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大赛。

(四)集训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参加全国赛的项目开展集训辅导。

(五)全国赛

进入全国决赛的项目,统一组织赴深圳参赛,提供全程服务。

(六)颁奖仪式

12月举办第四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颁奖仪式,为本届赛事及参加全国大赛获奖项目现场颁奖。

七、奖项、奖金及支持

(一)奖项设置

初创组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2、3名,成长组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3、6名,共16个奖项。其他入围选拔赛的项目,颁发优秀奖证书。

(二)奖金

对参赛主体为我市登记注册机构获奖的,给予本市赛奖金和全国赛奖金。本市赛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全国赛获奖的,另给予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

参赛主体尚未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给予现场奖金和落地奖金。现场奖金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在津落地后,满足条件的由所在区给予最高10万元落地奖金。

(三)政策支持

1初创支持。初创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创业房租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补贴等政策。

2入园支持。获奖项目所在机构可优先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享受租金减免等园区优惠政策。

3企业培育。支持获奖项目所在机构加入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立定点联系机制,由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供专属服务。进行宣传表扬。

4职称评价。获得全国赛奖项的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支持参评高级职称。

5人才项目。获得全国赛奖项的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符合条件的推荐参加突贡专家评定。机构负责人为留学回国人员的,优先申报最具成长潜力留学人员企业项目。

6高端人才培养。对三等奖及以上获奖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进行重点培养,可参加我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人才研修班等活动。

7青年人才培养。全国赛获奖项目所在机构可优先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就业见习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等。

8需求对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会,组织获奖项目与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用人单位进行需求对接。

9金融服务。有金融服务需求的,帮助申请我市投资基金,对接行业投资人、投融资机构。

10行业评价。三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所在机构,在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中予以加分。

八、工作分工

(一)市人社局负责本次大赛的统筹策划、总体安排。制定大赛方案,推动大赛进程;与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沟通协调;负责大赛的宣传推广;负责相关经费的管理使用。

(二)经开区人社局作为本次大赛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项目征集、材料初筛、选拔赛组织、服务等工作。承担部分大赛经费。

(三)中国北方人才市场负责本次大赛报名网站搭建。

(四)各区人社局、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负责本次大赛参赛宣传和项目征集工作,持续扩大赛事影响力,吸引更多项目报名参赛;负责获奖项目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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