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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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3-0017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3〕407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充分利用我市技工院校教育资源,加强京津冀地区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我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我市技工院校,通过报名录取形式,开展中级工班招生工作。现就做好招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

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完成志愿阶段录取工作,但仍有空余学位的本市技工院校(见附件)。

二、招生对象

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在本院校中级工班招生计划总数内,招收以下学生:

(一)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二)志愿录取阶段,未被技工院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报名院校志愿阶段录取最低分;

(三)北京市、河北省地区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方案制定。各院校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报名录取工作方案,要明确本院校招生程序、录取规则、舆情处理预案等,依规组织开展本校招生工作。

(二)严格时间安排。各院校请于10月17日前,将本院校报名录取工作方案报送市人社局(联系人:赵蕴;联系电话:28301980)。经备案后,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10月31日前,完成本院校招生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大,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违规录取不符合范围学生,坚决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2023年天津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计划招生总数和剩余计划情况表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

2023年天津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计划招生总数和剩余计划情况表

序号

院校

中级工班计划招生总数

中级工班剩余计划


合计

6030

886

1

天津市机电工艺技师学院

1090

64

2

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1310

104

3

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

1100

110

4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625

33

5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510

86

6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425

29

7

天津滨海技工学校

80

28

8

天津市烹饪技术学校

80

19

9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技工学校

200

35

10

天津市华苑技术学校

150

42

11

天津市海河技工学校

460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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