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22〕20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31日前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班期仍按照《天津市2021-2022年度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执行。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