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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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设立新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3-0021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3〕520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设立新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任务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 620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议、实地走访调研、公示等环节,市人社局决定在天津市职业大学等15家单位设立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地管理

    新设基地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地在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基地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抓手。要切实落实管理和监督职责,督促新设基地制定和完善

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及时按照统一制式制作铭牌(见附件2),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师资队伍建设、资源整合、宣传培训等多方面支持其发展,充分保障基地发挥人才培养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夯实基地建设

新设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建设。要不断完善培训场所条件和硬件设施;要健全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经费、后勤保障等管理制度;要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和课程;要建设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积极开展师资培训;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协作机制;要积极运用远程在线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基地每年培训量应不少于2000人次。入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基地,所承担培训专业每个至少每年完成1个班次的培训任务。

三、加强动态管理

    建立基地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基地要主动接受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基地应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年度任务计划,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审核,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每年底根据基地全年任务完成、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估,对年培训量未达标、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主动、培训质量不高的基地,会同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基地资格。

    基地在运行中的特色活动和经验做法,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联系报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1.新设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单位名称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铭牌样式

                            2023年12月14日

(联系人:闵瑞琛、王世鹏;联系电话:8321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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