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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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4-0004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4〕158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教育培训(人力资源)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天开高教科创园,各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勇争先、善作为,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见行见效,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决定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高研项目)。现将2024年高研项目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安排

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确定,2024年度共安排国家级高研项目8项(附件1),市级高研项目25项(附件2)。国家级和市级高研项目每期研修时间均为5天左右,均须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实施完成。

二、培训教学管理

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承办单位要严密组织实施,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不得借研修之机为企业做广告。为保证研修效果,原则上应线下办班,学员50人左右,如遇特殊情况,可有部分学员异地线上参加,线上线下学员总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承办高研项目的国家级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办好高研项目。

(一)国家级高研项目学员应面向全国招收,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并应向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每个班次为对口支援地区预留一定参训名额,为京冀专业技术人员单独各预留不少于5个名额。

(二)市级高研项目学员应面向本市招收,学员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优先招收天开高教科创园、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等重点创新载体,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国际一流企业、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等重点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本市曾入选“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和“项目+团队”的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博士后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京冀两地人才。

三、培训证书管理

(一)国家级高研项目通过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网址:zsgx.mohrss.gov.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各承办单位须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学员结业考核,按要求将学员名单相关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或职业资格、身份证号、培训学时、结业考核情况等)提交公共服务平台审核。结业考核合格后,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公共服务平台首页查询打印本人证书。

(二)市级高研项目由承办单位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规范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管理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304号)要求颁发证书。

四、财务管理

(一)国家级高研项目采取财政资助、单位自筹等方式保障,各渠道的经费使用都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支出,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财政资助高研项目每期上限12.75万元,承办单位应在办班结束后1个月内将经费报销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经费资助事宜,11月30日之后办班的不再予以资助。单位自筹高研项目办班结束后按各自经费保障渠道进行结算。

(二)市级高研项目可由承办单位根据办班成本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予以保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研项目是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抓手,是人才支撑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的重要保障,对于支撑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单位要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和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示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项目精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高质量实施高研项目。

(二)按计划完成研修任务。国家级和市级高研项目承办单位要及时拟定项目实施方案和通知,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变更研修选题、内容、对象、举办时间和地点,不得随意转交第三方组织实施,如确需变化,应提前向市人社局报送情况说明,经同意后方可变更。国家级高研项目一般应在举办前30天、市级高研项目一般应在举办前15天,将实施方案和通知报市人社局审核。承办单位本年度完成项目情况,将作为下年度推荐国家级高研项目的重要依据。

国家级高研项目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组织实施和申报提交,每期高级研修班开班前须提交开班通知和实施方案,待审核通过后组织举办。

(三)及时上报总结。高研项目承办单位办班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提交研修总结报告、《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到表(附件4)、《带证书编号的学员名单》(附件5)、《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表》(附件6)、专业领域研究成果报告、图文动态信息等有关材料加盖承办单位印章后报市人社局。总结报告应包括高研项目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主要成效、经验体会以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四)严格培训纪律。各承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切实加强培训机构和学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坚持“谁申报、谁监管、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规范组织实施,确保研修取得实效。严禁借研修之际公款旅游、相互宴请或参加与研修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提请有关单位依纪依法处理,并取消相关单位申报高研项目资格。

(五)加大项目建设和宣传力度。各承办单位要聚焦“高精尖缺”、基层一线、对口支援和艰边地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创业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高研项目的公益性、示范性和引导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培训质量,打造精品项目。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积极开展高研项目成果宣传,进一步扩大项目影响力,营造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知识更新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撑。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闵瑞琛

联系电话:022-83218426

电子邮箱:srsjzyjsryglc@tj.gov.cn

附件:1.2024年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  

2.2024年度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

3.高级研修项目经费决算表

4.学员和工作人员签到表

5.带证书编号的学员名单

6.学员满意度测评/测评统计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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