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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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4-0016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发〔2024〕40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



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本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战略部署见行见效,加快推进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天津“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聚焦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行业规模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市场环境日益优化。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到3500家,从业人员数量超过3万人,年营业收入达到230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稳步提升。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做强做优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自主品牌培育,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集中度。建立重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定点联系制度,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联系企业,加强帮扶指导,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力争到2027年扶持形成100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重点企业,打造一批人力资源服务知名品牌。

(四)梯度培育骨干企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计划,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军和高成长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聚焦主业、专注专业、成长性好、创新性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挖掘培育一批在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和大模型应用等领域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企业。

(五)做大行业机构规模。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鼓励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创办、联办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动服务机构规模持续扩大。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构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小升规”、“规入统”成长链条。

三、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六)全面提升数字化水平。鼓励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快发展灵活用工、背景调查、人力资源数据分析运用、人才数字化管理等数字化服务产品。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头部数字技术企业在数字人才培养、数字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深度合作。深化智慧招聘、人岗智能匹配、远程面试、直播带岗等技术应用,促进人力资源高效配置。支持中小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快推进数字化办公、业务在线管理等应用,逐步实现全业务流程数字化升级。支持滨海新区建设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基地,实施打造高质量就业综合服务聚集区等18项重点任务,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城的全方位服务体系。

(七)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态,推动行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探索打通数据接口,通过征信、社保等关键数据,帮助前置研判和处置风险。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服务业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参与“零工市场”建设,为企业开展共享用工和劳动者从事兼职、灵活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八)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金融机构等,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理论、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转化研发成果,参与技术合同登记,参评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开展合作,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标准,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承接国家和地方课题研究。举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深入挖掘和支持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模式,全面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四、强化服务发展作用

(九)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挖掘优质岗位,大规模开展求职招聘、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举办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国聘行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高校毕业生来(留)津转档落户集中办理等专项活动。发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优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公益性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设立“一站式”公共服务窗口。

(十)深化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以服务“12条产业链”为着力点,聚焦招工用工难题,分行业分领域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产业链提供用工保障,聚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加强制造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制造业企业充分释放人力资源服务需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深度参与制造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制造业企业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十一)强化市场化引才功能。推动开展市场化引才聚才,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专业领先、贡献突出的高水平猎头服务企业,鼓励企业通过猎头服务方式引进高级人才,相关费用可按规定列入经营成本,符合条件的给予猎头服务费补贴。推动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海外人才工作站加强合作,积极引进海外各类高层次人才。

(十二)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宣传贯彻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实施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促进三地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化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三地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京津冀人才与服务发展联盟,加强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接三地重要领域、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推动三地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人才资源区域合理布局。

五、构筑集聚发展平台

(十三)优化产业园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引领、产业集聚和服务发展的功能作用。统筹考虑全市区域发展战略布局,构建国家、市、区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支持,所在区政府给予支持保障。规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到2027年底,高标准建设6家左右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

(十四)高水平建设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国家级人才市场行业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链条,创新业务模式,承担试点示范项目,参与行业政策规划标准制定,实施品牌建设工程,打造成为北方领先、全国知名的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围绕重点产业布局探索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积极申建中国天津数字人才市场,加快数字人才引进和培养,探索在数字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强化数字人才创新载体建设,推动数字人才领域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打造成为数字经济人才引进开发、培养使用、流动配置的北方中心。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十五)推进行业开放发展。贯彻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落实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外商投资国民待遇。鼓励引进海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项目、技术在津落地,设立地区总部或总部型机构。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分支机构,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发挥创业平台载体作用,强化海外人才保障服务,通过开展海外人才招聘、海外赤子津门行等特色海外引才活动和举办“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大力集聚海外人才和项目。

(十六)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大力推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依托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为本市“走出去”重点企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海外重大工程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推动出口基地建立出海服务联盟,联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主体,在法律、金融、人才、物流、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促进人力资源服务出口业务实现全方位多领域合作交流,助力中国企业达成高质量出海目标。鼓励出口基地与银行金融机构深入合作,为人力资源服务出海业务提供优质便利的跨境结算和金融服务支持。推动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与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深度融合,实现政策叠加、要素整合、服务升级,提升园区创新力和竞争力。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七)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实现“审管联动”。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打造政务服务、日常管理、执法监管一体化数字平台。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的信用管理模式,将告知承诺履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推动建立天津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发挥协会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作用,支持协会承接人才评价、机构评级、继续教育等功能。

(十八)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络招聘、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落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就业歧视、非法职介、违法网络招聘、违法违规劳务派遣、欺诈侵权等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完善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处置。加强和改进行业统计调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科学性、及时性。

八、实施保障

(十九)加强组织保障。市人社局牵头建立工作专班,联合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将人力资源服务业列为重点发展产业,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企业培育、人才培养、行业交流。鼓励通过购买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效能。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金融产品,搭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金融资本对接平台。

(二十)夯实队伍建设。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行业服务能力水平。举办人力资源服务高级管理人才研修班,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健全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制度体系,设立职称评审“直通车”,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创新研发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二十一)强化宣传引导。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及时总结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优化人才配置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成效。积极参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等全国性行业交流活动,全面展示本市行业发展成果。支持各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行业协会等举办或承办人力资源服务展会、论坛峰会、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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