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4年“海河工匠杯”
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
精选项目)天津选拔赛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天津选拔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王媛、曾永;联系电话:18920196868、13612140425)
2024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三届
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
天津选拔赛方案
为积极备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暂定比赛项目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59号),市人社局拟于近期举办2024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国赛精选项目)天津选拔赛(以下简称选拔赛)。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选拔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社局主办,具体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成立竞赛组委会和监督仲裁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专家组、新闻宣传组、社会赞助组和各赛项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技术专家组、新闻宣传组、社会赞助组设在市就业服务中心,赛项执委会设在各赛项承办单位。各机构工作职责按照《2024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竞赛技术规则》(津人社局函〔2024〕1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赛项目和参赛对象
(一)竞赛项目(25个)
1.传统赛项(13个)。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软件测试、劳动关系协调师、污水处理、服装制版、化工总控、药物制剂、仪器仪表制造、盾构技术、设备点检、鸿蒙应用开发、智能汽车软件开发、光电信息技术。
2.新职业赛项(6个)。无人机驾驶(植保)、漆艺制作、区块链技术、全媒体运营、智能硬件装调、工业视觉系统运维。
3.乡村振兴赛项(6个)。中式烹调(羊肉烧烤)、农产品食品检验、农机智能化技术、育婴、养老护理、中式面点。
(二)参赛对象
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有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及应变能力,且2008年1月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津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以及已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获得“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参加选拔赛,但获得名次后不享受相关竞赛奖励,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每名选手不得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赛项。每个参赛单位只可选派2人(组)参加比赛。
三、技术工作
组委会负责赛事技术统筹管理工作。所设竞赛项目按相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二级要求,借鉴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命题方法和考核内容,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设备等内容,采用模块化、结构化模式命题。大赛只设实际操作考核。
遴选确定各竞赛项目裁判长,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代表团推荐,确有需要的项目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各赛项执委会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负责各竞赛项目比赛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四、报名工作
大赛由各区人社局、各院校或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选送参赛选手集体报名。大赛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可以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居住地所在区人社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选拔赛实施
(一)竞赛形式
各赛项的组织实施按照《2024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竞赛技术规则》(津人社局函〔2024〕10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竞赛时间、地点
选拔赛拟于2024年12月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获得各项目第一名的选手,可按程序申报“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
(二)获得前10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三)单人赛项前六名和双人赛项、三人赛项前四名的选手,进入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各赛项参赛人数须在20人(组)以上,不足20人(组)的,不予参赛选手个人奖励,但择优推荐进入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
七、有关事宜
选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各代表队应为参赛选手和推荐裁判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所有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派员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