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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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举办“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应用”高级研修班的函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5-001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5〕451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资源开发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举办“人工智能技术创新

与应用”高级研修班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7号)安排,天津市人社局定于2025年11月26日至30日在天津举办“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应用”高级研修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政策与经济形势解读。

(二)数字安全与法律合规。

(三)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应用。

(四)实践体验与精神传承。

(五)研修组织与交流保障。

二、研修方式

采用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修,理论联系实际,确保研修效果。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计划招生50人。其中,北京市、河北省及天津市对口支援地区优先安排。

(二)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于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1)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xhenry@tju.edu.cn;邮件主题标注“人工智能研修班+单位名称+参训人姓名”)。

请研修人员用手机微信识别下图二维码,填写线上报名信息,完成信息核验(未线上填报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确认

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后,发送确认参训信息;未收到确认信息者,视为未通过审核,不再另行通知。研修人员凭身份证报到并参加研修。

四、研修时间地点

(一)研修时间

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至11月30日(星期日),共5天。其中11月26日上午报到,11月30日下午返程。

(二)研修地点

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五、有关事宜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不少于3000字,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xhenry@tju.edu.cn)。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员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http://zsgx.mohrss.gov.cn)查询和打印本人证书。未修完规定课程、未提交论文或论文不合格的学员,不能获得《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

(三)研修人员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纸质版(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 份)、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四)为保证研修效果,参训人员需严格遵守研修纪律,按时参加所有环节,不得擅自缺席、迟到早退;如需调整行程,请提前3个工作日向承办单位提交申请。

(五)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其他费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冯老师:13516148859

卿老师:18526332777

电子邮箱:xhenry@tju.edu.cn

2.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赵文清:022-63082701

附件:1.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2.高级研修班教学计划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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