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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辅导员招聘方案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位辅导员23人,博士学位辅导员是指在入职后四年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毕业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生原则上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中国共产党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7.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博士学位辅导员,按照教学科研系列助理教授进行招聘,事业编制聘用。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2.《2025年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辅导员招聘信息一览表》。

三、选拔方式和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报名,经资格审查、院级面试、校级面试、学校评议、公示、政审查档、体检等环节,择优确定聘用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立即终止招聘进程。 

四、聘用待遇及职业发展

博士学位辅导员,按照教学科研系列助理教授进行招聘,事业编制聘用,按“2+2”管理,入职前两年为专职辅导员,后两年可以兼职辅导员身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期间侧重考核辅导员工作,专职辅导员期间享受思政津贴。四年期满后可全职转入教学科研岗位,辅导员期间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确定的重要参考。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进行注册,本次岗位发布在-“教学科研岗位”专栏,各学院均已按专业要求发布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报名链接,请选择对应专业进行报名(此次博士学位辅导员岗位招聘每人限报一岗),填写附件1.《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并上传excel版本至系统附件,系统附件需要同时上传的资料有:个人简历、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可提供学信网在读证明/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上传。

2. 报名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5月31日(具体截止时间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有所调整),非报名时间报名无效。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022-27404886(人事处,招聘政策相关)

022-85356229(学工部,辅导员政策相关)

各学院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2025年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辅导员招聘信息一览表》。(各学院,助理教授专业与学术水平相关)

18333605298(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咨询邮箱:recruitment@tju.edu.cn(招聘政策相关)

781059479@qq.com(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七、温馨提示

1. 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流程环节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安排调整的各项通知,均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通知”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2. 请考生务必确保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真实有效,以便接收后续重要通知。


附件1: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辅导员应聘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2:2025年天津大学博士学位辅导员招聘信息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