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市人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予以公开。

本报告包括主要举措和成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存在不足和问题、2023年重点工作措施四个部分,所列数据的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人社局法规处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电话(传真):022-23030851)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3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学深学透,培育法治思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读本,组织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修订人社学法清单和考法题库,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的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见行见效,营造浓厚氛围。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宣传阐释。局官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新增解读文章、普法视频、法治信息60篇(部),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人社法治工作实践。三是笃信笃行,推进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人社工作各领域,用法治解决难题、促进发展、保障改革。落实就业促进法律法规,帮扶13.37万名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增加140元,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依法推动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出台《关于深入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加快引进优秀人才来津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累计引进47.9万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5万人次,为人才强市贡献人社力量。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印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157项事项纳入“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聚焦天开高教科创园服务需求,进驻36项服务事项,推出“一园一门一次”便捷集成服务。贯彻新出台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推动社保经办法治化、规范化,实现44项事项全城通办、27项事项跨省通办、23项事项秒批秒办、21项事项全程网办。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19项,营商环境常态化监测位列全市第三名。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建立起草部门初审、法制机构复核的双重审查机制,防止限制性规定。全面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将法律执行的刚性与护航企业发展的柔性有机结合。三是依法开展行业监管。修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实行不同信用等级差异化监管,归集信用信息1.4亿条,为诚信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统筹推进立法进程。高质量完成《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等四部人社领域地方性法规列入市人大2023-2027年立法规划。二是推出民主立法创新举措。选聘36名专家学者、企业家、职工群众、律师、记者等社会人士担任人社政策法规观察员,为立法和政策起草建言献策。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合法性审核,增强人社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形成了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备案公开、后评估的全流程管理。

(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全面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工作规则、重要会议管理规范,决策事项全部经合法性审查、由集体讨论决定,从制度落实上保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二是高质量完成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召开3次专家评估座谈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报送备案,经合法性审核和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公开印发。三是深入开展决策前调查研究。局党组成员带头调研,确定78个调研题目,开展调研145次,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服务人社决策、破解民生难题中的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对506家用人单位开展书面审查、日常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根治欠薪,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234.15万元,连续两年获评全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A级单位。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新增行政执法人员55名,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制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建培训师资库,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等专题业务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覆盖全部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治素养。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开展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互比互评活动,通过普遍自查、交叉互评、经验交流等方式,查找问题、发现典型,促进交流互鉴。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日常监督,逐一督促整改。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案件审理,办理被复议案件9件、应诉案件19件,负责人出庭率100%,无被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案件。二是妥善化解争议矛盾。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9万件,结案金额9.6亿元,调解成功率78.4%、仲裁结案率98.8%。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100%。三是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参与文件论证52件次,完成63件文件和268件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参与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复议诉讼工作30件次。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局官网发布信息3231条、日均访问量18982人次,政务新媒体发文3346条、粉丝量68.5万人,影响力不断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办理依申请公开189件。二是严格内部监督。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监督,制定防控措施485条。三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办理建议提案294件,满意度100%。优化“好差评”系统群众监督评价功能,政务服务满意度99%以上。

(八)提高普法宣传质效。一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印发年度普法计划,修订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和时间安排。组建52人的普法宣传员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深入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自查自评,在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获评优秀等次。二是普法宣传成效显著“社保服务进万家”开展宣传活动109场、直接服务1.5万群众,养老保险系列宣传发放宣传品6.5万份,工伤预防普法宣传走进50家企业、26个社区和15所院校,推出宣传视频300余条。开展“人社政策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组织6次集中宣讲,300余家企业受益,推动涉企政策红利直达快享。三是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加强典型案例整理发布,“优化超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和“创新社保待遇资格无形认证模式”分别入选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和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邀请劳动模范、运动员、环卫工人等群众代表录制宣传视频,宣传人社法律法规。通过印发人社系统贯彻民法典工作指南、人社政策法规摘录和7类经办指南、9类政策明白纸、15类宣传海报,制作口罩、雨伞、水杯等宣传品,以及天塔灯光秀、地铁公交报站提示等普法方式,让普法走进群众生活。组织法律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15万人次参加,拓展普法覆盖面。建设1460平方米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设置互动化、沉浸式体验项目。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组织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召开局系统法治工作会议2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14次,专题研究部署立法、执法、普法等重点工作。围绕“做到法治工作四增强,实现法治成效四提升”讲授法治课,召集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立法法和行政复议法、党内法规等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带头述职述法,推动述法主体全覆盖、述法内容规范化。指导各区人社部门加强法治建设,蓟州区、北辰区、南开区、西青区人社局获评首批“全国法治人社建设优秀单位”。

三、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学法用法系统性、精准性、深入性有待增强,运用法治方式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学法用法的方式不够丰富,与实践结合不够深入紧密。

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精准服务企业还有差距,各类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或为政策制定提出意见建议不充分。涉企政策阐释解读、宣传推介的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不适应。执法队员法治素养、依法执法水平还有差距,专业化、规范化执法仍需加强。

四、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4年,市人社局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人社建设五年实施方案,着力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提升法治对人社事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一)把握主线,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贯彻“十一个坚持”,聚焦人社法治需求,对标《天津法治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细化年度法治工作要点,以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模式,将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贯彻到人社工作中。

(二)围绕中心,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再上新水平。对接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人社“十四五”规划,以政策为牵引,提升法治的引领、保障能力,为实现充分高质量就业、打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持续优化公共服务等人社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突出重点,提升依法行政和矛盾化解效能。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升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强化文件“立改废释”,建设更加完善的人社政策法规体系。推进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任务落地,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执法监督和权力制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四)打造亮点,创建人社普法示范品牌。以人社普法宣传员为主体,打造覆盖多层次、多业务的“1+N”法规政策宣传队伍。开展就业宣讲、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社会保险政策宣讲、营商环境政策宣传等人社特色普法宣传。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推动全市人社系统普遍建立宣教基地(阵地),广泛普及法律法规政策,传递法治声音,讲好人社故事。

特此报告。

中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