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市人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予以公开。
本报告包括主要举措和成效、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存在不足和原因、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四个部分,所列数据的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人社局法规处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电话(传真):022-23030851)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落实市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为抓手,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深学笃行,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局系统各级党委(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读”、“教”、“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学习辅导,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引领人社事业法治化发展”主题,组织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开展研讨交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法清单,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必学必考内容,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局官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新增解读文章、普法视频、法治信息110余篇(部),常态化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人社法治工作实践。
(二)坚持良法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完成三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区域协同立法,出台《天津市推进京津冀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规定》,为社会保障卡在三地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交通出行、文化旅游、就医购药等领域互通共享提供法律保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中宣布废止、失效文件25件,累计废止和失效文件1900余件。开展《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立法后评估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规定实施后评估,检验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发挥36名人社政策法规观察员、7名公职律师、2家法律顾问律所作用,提升行政决策和文件制定法治化水平。首创政策法规观察员制度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经验做法以及《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两项立法工作,被写入《天津市法治发展报告NO.4(2024)》(天津法治蓝皮书),为全市重点领域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公众参与度提供了经验。
(三)坚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完成人社行政执法队伍机构改革,行政执法机制更加完善。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实现全员轮训、全员持证执法。印发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和执法行为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年度任务目标全部完成。开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专项清理,制发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公布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各类专项检查方案,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各类单位400余家,查处违法行为29件。“安薪行动”和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为95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279万元。
(四)坚持普治并举,普法工作亮点突出。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17大项年度普法计划任务全部完成。重要节点和重大活动普法宣传成效显著,“五一”劳动节期间,发挥人社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举办“人社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日”活动,邀请百余家企业开展互动式、情景式、体验式普法宣传,面对面讲解法规政策、零距离答疑解惑。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全市人社系统落实普法责任制典型案例征集,推选出十大普法典型案例,引导全市人社系统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就业政策进学校、人才服务进园区、和谐劳动关系进企业、权益维护进街镇、养老保险进社区、工伤预防进工厂、工资支付进工地等具有人社特色的普法活动。围绕社保热点话题,开通社保网络直播间,深度解读政策、广泛普法宣传,进行直播27期,单期最高关注人数达6.5万人。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录制发布8期“人社营商环境大讲堂”宣讲视频、40期政策问答,开展9次进企业、协会、商会巡回普法宣讲,惠及企业1100余家。局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
(五)坚持防治结合,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办理被复议案件8件、应诉案件6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遴选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家386人,强化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开展仲裁员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404次,服务企业6087家,深入推进争议源头预防化解。调处争议案件7.4万件,调解成功率82.1%、仲裁结案率99.2%。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依法依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局级领导干部接访18次,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努力让群众满意。
(六)坚持公开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发布信息4466条,阅读量突破1100万人次,政务新媒体排名位列全市前茅,影响力不断扩大。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96件,办理依申请公开175件,满意度均为100%。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计划,确定4个方面20项监督任务,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制度,修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按季度开展案卷评查,评选公布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创新社保待遇资格无形认证”案例入选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强化人才发展促进法治保障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案例。
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统筹推动,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就法治方式推进人社工作作出批示,以法治凝聚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工作合力。组织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23个方面94项重点工作,逐项推动落实,如期完成全部任务。主持召开法治工作会议2次、涉法治议题的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9次,研究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工作制度文件制定等重点工作。带头述职述法,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全面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述法。
(二)带头勤学常考,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工作能力。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机制,常态化、系统性学习法律知识,指导编印《市人社局领导干部学习人社法律法规规章手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册,以上率下树牢法治思维。围绕“以‘四优化’、‘增四力’推进‘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在人社领域落实落地”,面向全系统领导干部讲授法治课。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诉讼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信访工作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内容,组织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4次处级干部集中学法。组织编印领导干部学法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清单、工作人员学法清单和考法题库,形成完备的人社学法考法“三清单一题库”,组织5次全系统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和青年法治人才选拔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达到100%,全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明显提升。
(三)带头法治引领,全面履行人社部门法定职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人社工作各领域,带头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服务发展、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促进和谐。制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若干措施,不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精准宣传和推送,促进城镇新增就业36.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03万人。依法推动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落实《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升级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人才政策,开展博士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为天津软件园量身定制12条人才支持举措,“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累计引进人才50.4万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6万人次,为人才强市贡献人社力量。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和待遇标准调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15.4万人、426.6万人、410.1万人。开展“人社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建设,开展高频事项服务便利化改革,实现社保经办事项全城通办44项、跨省通办28项、秒批秒办23项、全程网办21项、自助办理32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归集公共信用信息1.4亿余条。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还需再深入。在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存在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实际问题、解决发展难题的能力还不高,法治对事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不突出。
(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还需再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不均衡,法治工作成效存在差距,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
(三)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还需再加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还有差距,普法宣传精准度和实效性还需增强,普法方式仍需进一步创新,普法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法用法的系统性、精准性、深入性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市场主体的责任意识有差距。
四、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市人社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问题、把握关键、突出亮点,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收官之战,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一)聚焦主线,高站位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为主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强大动力,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人社各项工作中,用法治解决就业、社保、人才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障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等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推进。
(二)严格制度,高标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部门负责人跟踪抓的工作机制,细化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围绕中心,高质量保障人社重点任务落实。对标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人社“十四五”规划,以法治为引领,为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打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等人社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多措并举,高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创新学法考法形式,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严格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选聘第二批政策法规观察员。强化执法监督和行政权力制约,聘请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员,督促执法人员提升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优化普法宣传方式,创新普法载体,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社普法宣传阵地,为全市法治建设贡献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