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海河工匠”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选树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现将第二届“海河工匠”选拔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申报范围

一是将优秀的生产一线技术岗位人员纳入“海河工匠”参评范围。二是取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限定。三是同一单位只能推荐1人。

二、工作要求

(一)推荐人选由各区人社局和各委办局(集团公司)负责推荐,并于2020年1023日(星期五)前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海河工匠”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064号)规定执行。

联系人:就业服务中心  张美萍

        联系电话:29690816、23676135

        电子邮箱:jy-user028@tj.gov.cn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丽洁

        联系电话:83218261

20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