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海河工匠”选拔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选树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现将第二届“海河工匠”选拔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申报范围
一是将优秀的生产一线技术岗位人员纳入“海河工匠”参评范围。二是取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限定。三是同一单位只能推荐1人。
二、工作要求
(一)推荐人选由各区人社局和各委办局(集团公司)负责推荐,并于2020年10月23日(星期五)前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按《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二届“海河工匠”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0〕64号)规定执行。
联系人:市就业服务中心 张美萍
联系电话:29690816、23676135
电子邮箱:jy-user028@tj.gov.cn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刘丽洁
联系电话:83218261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