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答:1.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如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目前我市设立的调解组织有哪些?

答:1. 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2. 街道(乡镇)依法设立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3. 行业(商会、协会)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4. 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5. 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6. 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答:1. 注册、登记地位于市内六区,且注册资本在六千万元人民币(以其他币种注册的,注册资本相当于一千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含其分支机构)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 中央驻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有关国家部委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3. 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经市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4. 驻津部队、军事院校及所属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军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案件;

5. 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答:1. 市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位于本辖区的劳动争议案件。

2.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本辖区内的外省市驻津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经本区有关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五、特殊情形下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有何规定?

答: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六、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是否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答:此情形下,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员会继续审理。

七、我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平区西康路2号,27819612

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平区南马路11号(闸口街门),27267652

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河西区永安道219号一楼,28276052

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河东区王串场一号路与育才路交口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60567921

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河北区榆关道388号,26242822

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D座三楼,87875336

红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红桥区勤俭道育苗路6号,86516680

东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东丽区先锋东路30号(东丽法院对面),24396251/24930230

津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9号,28392645

西青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业园5号楼,27930770

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26391575

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126号崇安里底商,65168235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发区宏达街19号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25204026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凤鸣道司法大楼629室,84906031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综合服务中心3号楼2层,83712729

武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武清区雍阳西道106号,29342132

静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静海区经济开发区广海道9号,28941064

宁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增1号,69592447

宝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宝坻区开元路与广阳路交口西侧,29242238

蓟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蓟州区西大街39号,82861813

(供稿:政务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