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关于征集2021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
承办单位和竞赛项目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打造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制造立市、制造强市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河工匠”建设的通知》(津政办发〔2019〕24号)、《天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9〕12号)规定,现就征集2021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承办单位和竞赛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范围
(一)全国技能大赛、全国新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国家级赛事设置的竞赛项目。
(二)我市拟推荐列入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的竞赛项目。
二、承办单位和竞赛项目征集时间及要求
(一)承办单位征集。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我市竞赛项目范围,合理确定本单位举办赛事的具体竞赛项目,填报竞赛申请、实施方案、技术文件和备案表(附件1—4),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就业服务中心竞赛服务部(南开区迎水道47号B座204室)。
(二)竞赛项目征集。请各相关单位结合我市“1+3+4”等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和办赛能力实际,确定拟推荐的竞赛项目,填报竞赛项目推荐表、实施方案、技术文件和备案表(附件2—5),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就业服务中心竞赛服务部。各单位推荐的竞赛项目,遴选后纳入2021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范围并向人社部推荐。
请有参赛意向的单位填写参赛意向征集表(附件7),并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前反馈jy-user064@tj.gov.cn。
三、有关事宜
(一)对纳入计划的赛事将统一冠名“2021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打造我市职业技能竞赛品牌,完善以“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为引领、行业和区域竞赛为主体、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社会广泛参与、财政资金适度保障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二)每个赛事的竞赛项目一般不超过4个。
(三)各行业、各部门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汇报协调,积极承接、参加国家级赛事,提高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水平。
(四)鼓励各相关单位组织邀请赛,邀请我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省市相关选手来津参赛。
(五)各单位要审慎研究确定竞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赛事名称,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六)对同一竞赛项目的竞赛活动,在同一年度内只支持一次。
联 系 人:市就业服务中心 曾永、王媛
联系电话:24736501、24793828
电子邮箱:jy-user064@tj.gov.cn
附件:1.职业技能竞赛申请
2.__年度__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3.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纲要
4.职业技能竞赛备案表
5.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推荐表
6.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竞赛项目
7.2021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部分竞赛项目参赛意向征集
8.2021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部分竞赛项目简介
市人社局 市教委
市总工会 团市委
2021年3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