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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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推动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1-0042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1〕478号
主    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推动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津教党〔2020〕38号)要求,党的建设有关内容要写入学校章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容示范文本》印发各区,并就推动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区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要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按照《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容示范文本》,把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各区审批部门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时,要对章程中有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内容,按照《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容示范文本》严格把关。

二、完成时限

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章程修订工作,各区人社部门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修订情况表》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

三、工作要求

各区人社部门要做好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修订组织、审定工作,并留存备案;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修订章程后,要做好到登记管理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工作。

联 系 人:余建平

联系电话:8321825523112159(传真)

电子邮箱:yujianping@tj.gov.cn

附件:1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中党的建设有关内示范文本

      2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修订情况表

                        

2021年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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