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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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关于组织推荐 “新时代政法楷模”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2-0027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局函〔2022〕2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关于组织推荐

“新时代政法楷模”的通知

  

各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46以下简称《通知》),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面向全国党委政法委系统,开展“新时代政法楷模”评选表彰工作。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市推荐工作,激励引导广大党委政法委干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创先争优,全力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我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新时代政法楷模设“楷模集体”和“楷模个人”两个奖项。“楷模集体”推荐范围为我市区级党委政法委,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所管理的行政、事业等机构中的处级(含)以下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楷模个人”推荐范围为党委政法委工作5年(含)以上的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人员,以及在街道政法委员岗位上工作3年(含)以上的干部。2019年后去世且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参与推荐。党委政法委代管的单位、机构及所属干部,不参加评选。

推荐注重统筹平衡,重点面向基层和一线,不推荐副局级(含相当于副局级)以上集体和个人。推荐处级领导干部前,应提前与市委政法委进行沟通。

  (二)推荐名额。《通知》中明确分配天津的“初次推荐名额”为3个“楷模集体”、3名“楷模个人”,参加全国差额推荐评选。为确保我市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由市委政法委、各区委政法委分别推荐1个“楷模集体”、1名“楷模个人”,作为推荐提名对象,按照推荐程序参与我市推荐工作。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新时代政法楷模集体评选条件。一是政治坚定过硬。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班子坚强有力。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实事求是,带头做到敢于斗争、真抓实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凝聚力、战斗力强。三是工作实绩突出。全面贯彻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职责,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成效显著,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法治天津作出突出贡献,在应对重大斗争、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参与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专项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四是纪律作风严明。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团结协作、风清气正,近5年来主要负责人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集体其他班子成员没有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人民群众高度认可。

(二)新时代政法楷模个人评选条件。一是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绝对忠诚,牢记初心使命,在重大政治和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二是成绩显著。立足岗位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协调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成绩突出,在参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脱贫攻坚、应急处突、疫情防控等重大专项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三是作风优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业务精通、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多年一贯表现优秀。四是纪律严明。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受到干部群众广泛称赞,近5年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三、推荐具体实施

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联合成立我市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我市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开展,分为四个阶段:推荐提名、推介评选、审议审定和公示报送。

(一)推荐提名(519日前)。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要组织基层党组织按照名额分配,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推荐提名对象,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推荐对象进行政治审核(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部门意见),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推荐提名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介评选(524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单位报送推荐提名对象情况,制作事迹材料汇编,组织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召开联合推荐评选会议,介绍推荐提名对象基本情况,组织参会单位进行现场投票推荐,统计选票结果。

(三)审议审定(62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迹情况、投票结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组织考察,提出拟推荐楷模集体3个、楷模个人3名,提交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在确定我市推荐对象后,向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推介结果反馈。

(四)公示报送(614日前)。相关单位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并按照要求高质量准备相关推荐工作所需材料,领导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把关后,报送中央政法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成立的新时代政法楷模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宣传“新时代政法楷模”是加强党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举措。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先进典型推荐出来,把先进事迹提炼出来,把楷模精神弘扬出来。要严把推荐标准、条件、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和一贯表现。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注重群众评价,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程序和要求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推荐对象资格,取消有关单位下一届参与评选表彰资格;对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有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严把事迹材料关,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把最精彩、最感人、最先进的事迹展现出来。要严格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推荐提名对象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市人社局联系方式:

      :程  

联系电话:83218409  

市委政法委联系方式:

    人:    

联系电话:83607255

  

附件天津市新时代政法楷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委政法委      市人社局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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