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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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68X5/2024-0007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人社办函〔2024〕18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将《市人社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



市人社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任务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宣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

宣传对象:局系统普法工作人员。

宣传目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引导局系统普法工作人员自觉对标对表,在开展普法工作中见行动。

宣传措施:1.作为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课程和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2.作为普法工作培训重要内容。3.组织人社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开展积极自学。

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办,各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全年。

(二)重点普法任务二:习近平法治思想

普法内容: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重大意义、历史地位和实践要求。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局属院校青年学生、社会公众。

普法目标: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局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人社工作各环节、各领域,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普法措施:1.作为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年度普法工作安排。2.通过专家授课和读、教、论相结合等方式,组织深入学习领会。3.加强局门户网站“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建设,经常性刊播人社法治工作实践。4.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服务窗口,持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文章、宣传视频。

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办,各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全年。

(三)重点普法任务三:宪法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局属院校青年学生、社会公众。

普法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

普法措施:1.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2.广泛开展宪法进大厅、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进校园活动。3.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线上专题宣传。4.广泛开展专题讲座、导读领学、观看视频、讨论交流等宪法学习培训。5.局属院校加大青年学生宪法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宪法日”主题班会、主题板报等参与度高、仪式感强的宪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局属各院校,各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12月集中开展。

(四)重点普法任务四:民法典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突出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普法目标:让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普法措施:1.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2.把民法典作为法治工作队伍学习培训的必训内容。3.充分运用自媒体平台和人社服务窗口转发推送民法典解读文章、普法视频、漫画图解、宣传挂图等内容,积极面向公众开展民法典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法规处,各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5月集中开展。

(五)重点普法任务五: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防动员、反恐怖主义、保密及反间谍等国家安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局系统工作人员、局属院校青年学生、社会公众。

普法目标:增强全系统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做到人人想安全、时时重安全、事事讲安全,凝聚国家安全共识和力量。

普法措施:1.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内容。3.组织“4·15”国家安全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4. 开展国家安全相关知识答题活动。5.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参观国家安全主题艺术展、参加国家安全教育阵地开放日活动、观看国家安全主题话剧演出等活动。6.利用官方网站、办公投屏系统、办事服务大厅等,影响带动社会公众广泛学习。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4月集中组织。

(六)重点普法任务六:行政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承担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的处室、单位及工作人员。

普法目标: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加快立法工作进程。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意识,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

普法措施:1.组织学习培训。2.开展业务经办、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3.开展以案释法。

责任单位:法规处、劳动关系处、职业能力处、工伤保险处、人才开发处、劳动监察处、政务服务处,市社保中心、市人社执法总队。

时间安排:全年。

(七)重点普法任务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普法目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和谐社会、美好天津建设。

普法措施:1.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通过支部学习、导读交流、张贴海报、微信群推送、微信公众号转发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

责任单位:法规处、机关党办、机关工会,各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全年。

(八)重点普法任务八:党内法规

普法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普法对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普法目标:教育广大党员更加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意识。

普法措施:1.结合中央、市委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的建设等相关部署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2.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3.开展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4.开展发展党员系列培训。5.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训。6.开展流动党员培训。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各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全年。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任务九:促进就业创业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普法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点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来津就业创业人员加大宣传力度。

普法目标: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择业观,营造市场引导、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本市落实法律法规,促进就业和提升劳动者技能的生动实践、典型经验。

普法措施:1.利用各类推介会、招聘、大赛等活动开展服务、进行普法。2.利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现场宣传。3.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4.结合《天津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开展专项宣讲活动,统筹抓好见习政策落地和高质量拓岗行动。

责任单位:就业处、职业能力处、北方人才市场、市就业服务中心。

时间安排:全年。

(二)重点普法任务十: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以及职工工作时间、带薪年休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

普法对象:各类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突出加大对农民工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普法力度。

普法目标:引导企业全面落实劳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合同、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等制度,规范用工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帮助劳动者熟悉法律法规,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和相关指引指南落实落地。

普法措施:1.开展“五一”国际劳动节人社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2.组织各区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活动。3.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4.推行行政执法全员普法、全程普法。5.扎实开展以案释法。6.利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现场宣传。7.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劳动监察处、市人社执法总队、市仲裁院。

时间安排:全年;5月份开展“五一”国际劳动节人社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

(三)重点普法任务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才工作法规

普法内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普法对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类人才和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普法目标:营造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的良好氛围。

普法措施:1.通过深入事业单位、企业进行调研、服务等方式开展多形式现场宣传。2.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3.做好电话咨询、来信来函等政策答疑工作。

责任单位:事业管理处、人才开发处、专技处、留学处、北方人才市场、市引才中心。

时间安排:全年。

(四)重点普法任务十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普法对象: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社会保障工作人员。

普法目标: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宣传,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保制度改革和改善民生营造良好氛围。

普法措施:1.开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宣传。2.开展工伤预防系列普法宣传。3.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主题活动和社会保险政策“看得懂 算得清”解读。4.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四进两知晓”活动。5.推行行政执法、社保经办全员全程普法。6.开展以案释法。7.利用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开展多种形式现场宣传。8.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开展新媒体宣传。

责任单位: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基金监督处、市社保中心。

时间安排:全年。

(五)重点普法任务十三:优化营商环境人社法规政策

普法内容:人社领域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

普法对象:在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普法目标:提高人社政策法规知晓度,推动人社惠企政策法规快速、高效直达企业,助推企业依法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普法措施:1.开设“天津人社”微信公众号和局官网“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将与营商环境建设指标相关的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全部上传。2.建立人社政策法规推送工作机制,梳理并常态化提供企业常用政策法规及经办问答、最新政策法规及经办解读。3.持续开展“人社政策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扩大人社惠企政策法规覆盖面。4.组织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工作人员对人社领域政策法规的熟悉程度。5.借助工会、工商联、企联、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等途径,多角度、宽领域宣传人社营商环境政策法规。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处,相关处室、单位。

时间安排:全年。

三、其他事项

普法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处。

联系人:何洪;联系电话:8321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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