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十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1号)和《市人社局关于选拔推荐第十届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202241号)要求,经基层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了我市第十届高技能人才候选人(单位)推荐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9月1日起至9月7日止。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书面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人:刘丽洁    83218261


附件:第十届高技能人才候选人(单位)推荐名单



2022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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