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环境,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活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不断提高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26号)、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市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定2022913日至20221130日对全市范围内正常经营劳务派遣活动的单位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督促劳务派遣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进一步促进监管方式转变,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规范劳务派遣秩序,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整治各类劳务派遣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劳务派遣活动合理有序进行,营造公平、规范、诚信的劳务用工环境

检查单位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职责:确定联合部门各抽查事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专项检查方案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单位:市公安部门、市市场监管部门市税务部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具体职责:确定本单位具体检查内容、执法人员、会同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三、检查事项

按照《市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部门检查事项分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部门:对劳动用工方面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公示信息监督检查。

税务部门:对未办税核查。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范围方式。

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正常经营劳务派遣活动的单位进行抽查,共随机抽取18家劳务派遣单位

专项检查形式:联合检查组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及需提供的待查材料,采取到劳务派遣单位现场检查报送材料检查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检查9家、报送材料书面检查9家。

联合检查组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时,当场调取材料,进行询问、制作笔录。报送材料检查的,统一安排时间,由劳务派遣单位将待检查的材料报送到指定地点,联合检查组在指定地点对派遣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进行检查。检查人员每个检查单位一企即《劳务派遣单位“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情况表》,并由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签字盖章确认拒绝签字应当在一企中如实记录。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处理。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抽查效能,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检查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予以公示。

(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关切。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劳务派遣单位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同时,要通过部门联合,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处理联动机制,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案件。关注舆情,防范风险。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结合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既往监管情况和当前形动态,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四强化防疫措施,确保安全开展开展专项行动时,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执法人员和检查场所的防护工作,保障专项行动健康安全有序进行

  做好总结突出成效。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联合检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后,将检查结果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1社部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名单

附件2:现场检查劳务派遣单位名单

附件3:报送材料检查劳务派遣单位名单



天津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914

附件: